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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27 17:02:25 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集团的人员招聘录用工作,为集团聘用员工确定合理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全体员工。

第三条、职责权限:人力资源总部负责集团本部全体人员及各下属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的招聘录用管理工作,同时负责下属企业运营部对本企业部门经理以下级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各公司运营部负责本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的招聘录用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中部门主管领导在集团为总部总经理,在下属公司为部门总监或部门经理。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在集团为人力资源总部,下属公司为运营部。

第二章定期招聘计划的制定

第五条、为使集团人员招聘工作有计划的进行,各部门主管领导须于每月25日前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递交人力资源招聘月报表。下属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由各公司运营部报人力资源总部。逾期未递交报表计划申请的,允许补交申请。

第六条、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对增补计划逐项审定,综合平衡,编制××月度人员增补计划表,明确预期招聘计划完成时间,开展招聘工作,并报公司总裁批准后上报。

第七条、对于新增设的职位或比较特殊的职位,各部门主管领导和各公司负责人在填写增员计划申请的同时,应附上标准格式的职位说明书。

第八条、确实需要紧急进行招聘的人员,经所在公司总裁特批后,各部门主管领导填写岗位需求增补申报表和相应的职位说明书,按职责划分交相应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第三章招聘渠道

第九条、招聘的主要渠道有:1、网上招聘2、招聘会招聘3、广告招聘4、关系介绍5、内部职工应聘、猎头公司、自主猎头等。

第十条、集团的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推荐优秀人才的义务,各部门和下属各公司领导更有推荐优秀人才的责任,集团根据被推荐人员的职位、试用情况将予以适当奖励,但符合第三条规定的人员招聘必须通过人力资源总部统一安排进行,并由人力资源总部按照正常招聘程序进行考察。

第四章 招聘实施程序

第十一条、员工的招聘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招聘准备

1.确定招聘方式和招聘费用预算。

2.招聘启示或广告稿的拟定。

3.试题准备及面试日程安排(包括上级主管面试的安排)

4.场地安排。

二、招聘信息发布:

1.外部招聘:通过专业招聘网站、报纸、招聘会、联谊会等多种渠道进行招聘。

2.内部推荐:以电子邮件、公告栏、通知等的形式在集团内部发布。

三、应征信处理:

1.发出招聘消息后,会收到应征材料,经审核后,对合格的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电子邮件或直接联系。

2.不合格者的材料,给予销毁,并发送致谦信。

四、甄选考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前要求出示相关学历、证书等简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原件。

1.笔试包括以下内容:

(1)专业测试(由申请部门和下属各公司部门主管领导拟定专业试题和

标准答案);

(2)素质测评(由集团统一的相关测评工具对高级经理以上干部进行测评,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排)。

1.面试:

(1)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招聘人员进行初次面谈,必要时引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面试,将面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试记录表。

(2)初次面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安排复试,安排复试人数原则上为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具体视不同职位要求调整。届时由申请部门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共同进行复试,重要岗位可安排公司领导进行第三次面试。

1.背景及材料调查:经甄选考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和材料调查,确保其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

五、评定

1.经最终面试同意录用的人员,由各部门主管领导完成签批面试记录,

完成人员录用审批手续。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报到,并安排新员工培训等有关准备工作。

2.评定未录取的人员,对比较优秀但暂时无合适岗位的,发送致谦信,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保留两个月,以备其它时候需要。

3.应征材料的处理及背景材料调查时应尊重应征者的个人隐私权,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 人员录用

第十二条、新员工录用原则上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按转正后70%-80%的标准发放,具体比例视人员情况灵活掌握。公司内部人员应聘成功的,不再设试用期。

第十三条、员工到岗前2天,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通知用人部门或所在公司做好相关接待准备工作(电脑、办公用品、办公地点等的准备)。

第十四条、人员到岗后,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为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填写入职登记表、入职承诺书,介绍其所属部门人员,查阅员工手册。详细接待程序见附件新进员工入职导引。

第十五条、为下属各公司招聘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总部向用人单位填发派遣通知书,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照通知书中所确定的岗位进行安排。在试用期满后,由集团下发职务任命书,若对员工的岗位进行重新调整,必须提前与人力资源总部协商,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并由人力资源总部下派遣书。对试用期的员工岗位,除有重大贡献者外,一般不作调整。新员工持人力资源总部填发的派遣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