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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评估资产报告

时间:2023-09-04 13:02:03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组评估资产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主要是对一个公司及项目进行完成评估项目后,给出的评估结果,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资产组评估资产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范文【1】

  一、绪言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经剥离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后,将其净资产部分出售给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剩余的净资产与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的部分净资产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目的进行了评估。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并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2001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谨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简介

  委 托 方: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简介如下: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4号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10,400万元

  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石油济柴;股票代码0617)系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6)115号文批准,由济柴厂作为独家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1996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发字(1996)226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996年10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该公司主要经营柴油机、气体发动机、柴油及气体发电机组的制造、销售、修理、机械加工;所需原料辅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柴油机、发电机组租赁、理化试验。

  截止200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股本10,400万股,其中流通股为3,250万股,总资产47,662.46万元,净资产17,796.93万元,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520.43万元,每股收益0.05元,净资产收益率2.92%。

  该公司最大股东为济南柴油机厂,其现持有石油济柴7,150万股,占总股本68.75%。

  资产占有方: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

  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简介如下:

  企业名称: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

  注册地址:咸阳市东风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曹家麟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柒佰柒拾万元

  经济性质: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主营:钢管,钢丝,钢绳及制品,紧固件,阀门,铆焊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以上产品相关技术的出口,所需原料、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兼营:汽车运输,来料加工,机械加工,钢材,房屋租赁。

  简要历史:

  50年代末,随着大庆等油田的发现,油田建设所需物资供应紧张,为了满足油田开发的需要,使进口物资充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石油工业部决定筹建一个钢管加工厂,在这样的情况下,该厂于1958年建成,原名为石油工业西北供应办事处咸阳转运库钢管加工厂。

  1960年9月,直接隶属于石油工业部领导。

  成为独立核算的部属企业后,更名为石油工业部钢管加工厂。

  1961年1月,石油工业部钢绳加工厂由天津迁至咸阳,与钢管加工厂合并成石油工业部钢管钢绳加工厂。

  1971年工厂下放地方领导后,陕西省燃料化学工业局将工厂改名为陕西省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

  1990年,工厂重新收归原石油部领导。

  经过从日本、德国引进和四次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该厂建成了年生产能力2万多吨的钢丝绳生产线,可按不同标准生产规格范围由Φ5.2mm到Φ70mm的30多个品种的钢丝绳。

  经过四十年的建设,该厂发展成一个以生产石油钻井钢丝绳为主,同时生产石油机械用途精密钢管、整筒式抽油泵等产品的国家大型一档企业。

  去年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工作结束后,现有职工884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16名。

  该厂所属行业为国家基础产业,发展较为缓慢,其产品主要为油田服务。

  在经过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后,该厂产品等级得以提升,产能扩大,除了继续为油田用户提供其产品外,已进入了煤炭、森工、港口和海洋等行业的重要用途的钢丝绳市场。

  三、评估目的

  为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经剥离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后,将其部分净资产出售给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剩余的净资产与济南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收购的部分净资产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之目的进行评估,对该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双方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的资产及相关负债,以剥离后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凡列入该表内并经核实的资产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具体资产类型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纳入本次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及企业进行资产评估立项申报时所申报的资产范围一致。

  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原则和委托双方的要求,土地资产不进入本次评估范围。

  新设公司拟采用租赁方式使用相关土地,有关手续委托双方已按土地管理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委托方改制工作的具体方案,本次评估基准日定为:2001年8月31日。

  本报告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法规,我们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以及其他一般公允的评估原则,对涉及以上经济行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

  七、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有:

  (一)评估行为依据

  1、《关于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向济柴股份公司出售部分资产并共同设立咸阳石油钢管钢绳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报告》中国石油物资装备(集团)总公司文件;

  2、《关于咸阳石油钢管钢绳厂向济柴股份公司出售部分资产并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3、委托方与我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合同》。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2】

  资产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INSECT TEARS)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A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

  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

  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11年11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

  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

  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

  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

  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11)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A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资产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A公司: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

  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