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企业年终无形资产评估报告范文
导语: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下面是云范文为大家整理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企业年终无形资产评估报告1
资产按其形态资产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包括企业的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有形资产有确定的实体,其评估较无形资产评估容易,相对而言,有形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比较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比较薄弱。
无形资产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它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为企业带来可观的收益。既然它能为企业带来收益,在估价资产时,就应该考虑它的价值。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比较薄弱,有它自身的原因。对无形资产评估时主观性大,难于准确地量化,从而给无形资产评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尽管如此,越来越多的事实说明,忽略无形资产的价值是行不通的,是不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的,是不符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要求的。
一、无资资产评估的主要特点
(一)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单一的,不是成批的;无形资产评估是因不同的评估对象而异,这样,才能正确地反映特定的评估对象的价值。
(二)复杂性
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性,是说其评估工作复杂。因为:一是无形资产项目多、种类多,而且同类无形资产的可比性较低;二是预测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难,由于各种无形资产对象不同、功能不同,因而预期有效使用年限测定难度大,且收益预测甚为艰难复杂;三是由于客观经济环境对无形资产的作用的发挥有密切关系,因而也给无形资产评估增加了难度;四是由于多数无形资产时间更替较快,而具体测定某一技术更替时间很难。这也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
(三)效益性
无形资产评估,绝大多数要认真测算该项无形资产在未来有效时间内能够获取的经济效益,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其他形态的资产评估所少见的。所以,以效益为基础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中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四)动态性
动态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是从动态的角度去考察评估对象和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技术无形资产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成果终会被另一种新的技术成果所替代;另一方面,有些无形资产自身也有发展变化的可能,比如商誉、商标,或因某种原因而更完善,更出名;也会因某种原因向相反的方向变化。同时,货币时间价值变化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显得特别突出。因而,从动态的角度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个基本要求。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一般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三种: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市场法是在市场上找一个相类似的资产,分析它的销售交易过程和结果,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然后做出估价的方法。成本法是从估计及变更或重置资产的现时成本中减去应计折旧求得一个价值指标的方法。收益法是将资产的周期性期望收益转换为现值的一种方法。这三种方法都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评估.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大多使用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法用得较少.因为在市场上找到相似的比较对象较为困难,而且无形资产市场相对比较少。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
无形资产评估的收益法包括决定该项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和决定使用该项无形资产的收益。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可用几种方法确定:
l、法律或合同、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法律无规定有效期,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受益年限确定;
3、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预计受益期限确定。预计受益期限可以采用统计分析或与同类资产比较得出参考数据。若一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已经确定,可采用专利权收益法进行评估。专利权收益法是通过计算专利节约额,将未来收益资本化来估计专利权的价值,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二)无形资产评估的成本法
工程图纸的价值采用此法,需首先将图纸按其所代表的产品种类、图纸尺寸大小以及产品的经济寿命期(即活跃、半活跃、衰退以及淘汰期)进行分类,然后用图纸数目乘以重置成本,以决定各类图纸的成本,对各类图纸成本进行加总即得总重置成本。重置成本计算出来以后,还应作必要的调整,因为每一类图纸中都有一定数量已被淘汰的部分,应按产品寿命类别以不同的淘汰率抵减。上述方法适用于单件资产在某一时点的分析。而对于一组资产在某一段时间段的分析,可采用生命曲线法。这种生命曲线分析技术,实际做起来有一定困难,因为必须从被评估的一组类似的无形资产搜集的大量资料里.找出一条生存曲线。
三、我国无形资产的评估
现阶段我国资产交易市场尚不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工作很不健全。完全照搬发达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我们应该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参照国外资产评估的理论和方法,总结我国的经验,找出一套符合实际又简便易行的比较科学的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我国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主要分类及评估方法:
(一)专利权、专有技术和许可证协议。
专利权是受专利保护的专利所有者对其发明创造、科技成果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所享有的独占权利。专有技术是指企业未取得专利权的技术诀窍和技术秘密,如先进的设计方案、工艺技术。它具有类似于专利的独占权。许可证协议,是技术接受方从技术许可方取得某项技术的使用权,并据此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专利和专有技术在企业中的运用,以及根据许可证协议使用某项技术,可以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改善产品质量,从而使企业获得比一般企业更大的利润,其超额收益就构成了它们的价值。
专利、专有技术和许可证协议根据其收益来源,我们可以采用使用该技术后新增的经济效益为基础来确定其价格。由于采用某项技术,其生产成本较别的企业低,设T、为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平均成本T为采用新技术厂家的个别成本,则有Ts>T。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不断推广,社会平均成本T,会逐步降低,设Y为该技术投入应用后的年限,则T为Y的指数函数.它是逐年下降的,该技术的商业寿命终结。应该说明的是,估价专利、专有技
术或许可证协议时,应注意如何确定额外收益.因为企业成本降低利润增加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须分清增加的利润中有多少是由使用该项无形资产带来的。
(二)技术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和工程图纸等)。这部分无形资产虽然也具有一定的专属性,但不如专利和专有技术那么具有排他性和保密性,一般可以在市场上按相对确定的价格购买。技术资料部分无形资产可按重置成本计价即按重新开发该项技术资料的实际支出估算。
(三)专营权
专营权是指由政府授权,准许企业使用公有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独占权力。由于利用这种独占权力可以排除或减少竞争对手,从而获得额外收入,其额外收入就构成专营权的价值。
专营权的评估可采用收益法。首先估算专营带来的每年的额外收益,各年额外收益折现后加总以确定其价值。折现率可采用金融市场利率,对额外收益的估计可以用获得该专营权的行业平均资金利润率与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进行比较,其超额部分与该企业投入的资金之积.即为专营的额外收益。
(四)租赁权、土地使用权
这两项均属于为生产经营和技术发挥作用提供条件的特种权力。租赁权是指承租夕、付出一定报酬,在契约期内占有使用租赁财产的权利。如果租赁关系能使承租人获得额外的收益,租赁权又可以转让的'话,那么租赁权就构成了一种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可以视为租赁权的一种。土地使用权是有价值的,在不同的地方它所带来的收益不一样,因此,其价值也不一样。
租赁权的估价可以用收益法。不过一般来说租赁权的估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往往由双方谈判协商,在双方认为有利可图时才会成交。在谈判和协商时,双方须考虑的因素有:租赁对象的重置成本及其在租赁期内的应讨利息折现值、租赁期限、租赁期内盈利的估计额折现值等。土地使用权虽可视为租赁权的一种,但它可采用市场法估价。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在形成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可用市场上最近成交的类似地块作为参照物,当然选择的地块要与须要估价的地块具有相似的区位。在中外合资企业中土地使用权被看作中方投资。其价值每一年单位面积使用费只土地面积又合资年限。
(五)商誉、商标和厂商名称
商誉是指企业声誉,商誉好营业就会兴旺.与同行业比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商标和厂商名称虽属工业产权,但它产生利润的原因与专利不同,它不是通过成本等生产方面的因素.而是通过提高企业在流通领域中的声誉来增加收益,所以它们可以归入此类无形资产。
商誉、商标、厂商名称的估价可以统称为商誉的评估,它涉及对企业整体的评价。由于此项资产的综合性,难以直接计算它们的价值,因而采用比率法。我们可以用近几年(如三年)企业的平均税后利润与同行业同期平均税后利润的比值作为评估指标,记为A,称其为“商誉系数”,A值大于l,说明商誉较好,A值小于l,说明商誉较差。设N为企业全部有形资产价值,AN则为考虑商誉影响后的企业资产价值,(AN-N)就是商誉本身的价值。当A小于1时,商誉的价值为负值。说明,由于商誉不好,使企业资产的价值遭到贬值。当然商誉不好,不一定全是企业内部因素造成的,也可能与企业外部环境因素(如市场环境、宏观经济环境)有密切关系,可是商誉系数A是该企业税后利润与同行业同期平均税后利润相比较的值,该企业受外部因素影响,同行业其他企业也不例外。
四、几种不同情况下的无形资产评估
由于评估目的、需要不同,即使是同一无形资产,其计价原则、评估方法也可能不同,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产权变动发生在国内企业之间的,其无形资产评估可以采用一些简化方法,对于预期收益难以预料的,可以采用成本近似值代替其价格。
(二)涉及国外企业时,如中外合资,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需视需要而定,不一定将所有无形资产都估价,在谈判中,视对方提出的无形资产而相应提出自己拥有的无形资产,这样既不使自己遭受损失,又能吸引国外投资者。在与外商谈判中,对无形资产评估主要采用合同随机原则.因为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评估时因主观因素的影响,双方对无形资产的评估会有差异,甚至差异很大。依照前面所述一般方法计算出来的估值只作为定价基础,以便做到心中有数,价格的最终确定还得通过双方讨价还价。另外要说明的是,外方的资产是以外汇估价的,如果需要将其转换为人民币计价时,应考虑汇率的未来变动趋势。假如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是上升趋势,而评估时没有考虑这一点,那么我们就会遭受损失。
(三)技术交易包含了无形资产的评估。技术交易是在对技术商品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定价的。在技术交易过程中,双方都对技术商品有一个估价范围,最终交易价就是在双方估价范围的交叉部分内进行讨价还价的结果。技术交易中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三种:
1、绝对值估价法:确定技术商品买卖价格一次付清。
2、相对值估价法:由买方在利用该项资产的时期内,从每年实现的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款项作为给转让方的报酬。国际上,利润分成率一般为20%左右。
3、混合估价法:先交一定数量的入门费,然后又有逐年的提成。后两种支付方式,其支付总额换算成现值,应和用绝对值进行估价的结果基本一致。
企业年终无形资产评估报告2
一、无形资产的内涵
关于无形资产的概念,目前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8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明确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为用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用于出租或为用于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的非货币资产。”
国际资产评估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第三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我国2008年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虽然以上对无形资产内涵的表述各不相同,但至少有三点是达成共识的:第一,它是一种资产或资源,这是毋庸置疑的;第二,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第三,能够给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在我国把无形资产当作一种长期资产来是使用,但在国际上并没有强调这一点,所以也可以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流动资产。
二、无形资产的特点
无形资产作为一类比较特殊的资产,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归纳起来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1.无形性。无形资产的无形性表现为不具有实物形态或无具体的物理形态,这不仅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也是区别于有形资产最直接的特征。
2.附着性。无形资产虽然没有实物形态,但并非没有物质载体,只是通过载体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存在,它附着于有形资产之中而发挥固有的功能,可以通过某种载体形式体现或发挥作用。其直接载体的表现形式多以证书、商标标记、图纸资料等存在,比如专利权以专利证书的形式表现出来;商标权通过注册商标表现等。
3.独占性。无形资产的独占性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只能与特定的公司或企业有关,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或契约的限制下,禁止他人无偿地使用。
4.价值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在其开发研制的过程中所支出的各种费用的多少与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并不成等比关系,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是由无形资产的功能或效用决定的,而不是其研制成本的多少,换言之,无形资产的价值应该是由其收益能力所决定的。但是当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技术知识或成果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从而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估计,除此之外,由于无形资产需与有形资产结合在一起使用,所以在对未来收益进行预测时很难分清哪一部分收益是由无形资产带来的[1]。
三、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
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目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下面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详细分析。
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同样或类似的无形资产作为参照物,然后对它们的交易条件、自身特点以及其他价值影响因素分别进行分析调整,最后确定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运用该方法有两个前提条件:(1)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2)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无形资产及其交易活动。由于市场法是以已经被市场所认可的结论为基础来评估被评估对象,所以得出的评估结果具有说服力,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不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其次,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没有具体实物做比较;此外,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保密性,使得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非常困难,在市场上也很难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限制了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成本法。成本法是指按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扣除该无形资产已发生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以其差额作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无形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2)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出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重置成本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调整所得,所以具有可获性和可验性,其评估结果也容易被人们所接受。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也很难使用成本法对其进行评估。首先,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因此按照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重置成本来评估无形资产现值是不准确的;其次,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很难确定;最后,不少无形资产均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而带来的效益低或开发成本低而带来的效益高的现象[2]。
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此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里提到的未来预期收益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利润),与其他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有所不同。该方法涉及三个要素:(1)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2)折现率;(3)被评估无形资产收益持续的年限。由于这三个要素制约着收益法的运用,所以使用收益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3]:(1)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用货币计量;(2)被评估无形资产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3)被评估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可以预测。在前文中已经提到,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在于其付出代价的多少,关键在于在将来它所带来超额收益的多少,所以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是无形资产价值的核心体现。当然,使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同时不确定性较高。所以,在使用此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定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 对每一个影响因素都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做到有理有据,切莫简单的人为臆断。
总之,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其中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