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的资产评估报告推荐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林木的资产评估报告推荐,一起来看看。
林木的资产评估报告1
————————————拥有一片林地,属中山地貌,平均坡度20度,气候均属低纬度南亚热带半湿润山地季风气候,干湿季分明,雨热同季,冬春季干旱或半干旱,土壤属山地红壤,地块土层深厚、肥沃,土层厚度>80cm,属中层土壤。
用1:5000地形图及GPS定位仪航迹调查、勾绘林地实际四至界线,结合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并查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确定林地面积为30.1亩。
据调查,实际面积为30.1亩,小地名——,距——20公里;海拔在1820—1900米;林分起源为天然,林种为用材林,林龄为中林龄,树种组成为云南松、栎类与阔叶混交,草本植物主要分布蕨类、紫金泽兰,盖度为15%。在林分中通过选择有代表性林地,采用角规控制检尺方法,实测林分云南松平均胸径为18cm,平均树高为10cm,蓄积为87.1561m3,栎类平均胸径为10cm,平均树高为9cm,蓄积为37.0847m3,阔叶平均胸径为18cm,平均树高为11cm,蓄积为58.1698m3。通过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有权为——,林地使用全、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划归——。并核发林权证,林权证编号————,地块编号————,经营形式为责任山,使用期限为70年,四至:东:——,南:——,西:——,北:——。山林地块平面直角坐标为:东:——、——,南:——、——,西:——、——,北:——、——。
评估结果:——用材林林地面积为30.1亩,云南松总蓄积为
87.1561m3,栎类蓄积为37.0847m3, 阔叶总蓄积为58.1698m3,根据“——”云南松、阔叶为中径组,栎类为小径组,根据郁闭成林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按占用、征用时该林地上林木蓄积量价值的5倍计算,——云南松中径组蓄积价值为350元/m3, ——阔叶中径组蓄积价值为300元/m3,——栎类小径组蓄积价值为200元/m3,用材林林地价值为350×5×87.1561+300×5×58.1698+200×5×37.0847=276862.58元;总计林地估价为276862.58元。
根据“——,用材林林木补偿费标准,中林龄和近熟林,按占用、征用林地时,该林地林木蓄积量价值的80%计算,——林地为中林龄。则用材林林木价值为350×87.1561×0.8+300×58.1698×0.8+200×37.0847×0.8=44298.01元,总计林木估价为44298.01元。
总计——林地林木价值评估为276862.58+44298.01=321160.59元。 以上林分蓄积调查测算及林木价值核算,使用的调查工具、方法,测算、核算均采用林业行业规范及标准,估算结果较为接近林分实际,六个月内可作为参考使用。
外业调查人员:——,——。——。
——林业调查规划队 20**年11月11日
林木的资产评估报告2
评估机构:xxxx大学森林经理研究所
报告日期:二零一四年元月十号
资产师说明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录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基本情况
四、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原则
六、评估方法
七、评估过程
八、评估假设
九、评估结论
十、特别事项说明
十一、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十三、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我们不会为当事人的决策承担责任,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被评估资产价值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五、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六、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七、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经评估机构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和内部媒体上。
九、本评估报告的解释权为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别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均无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