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汇编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云范文整理的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产评估报告1
本人接受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新能源”
住所:北流市招商局
法定代表人:陈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xxx
发照机关:北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xx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 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xx年11月30 日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二评估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 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的委估资产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2非流动资产合计897042667元,其中:无形资产897042667元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4流动负债合计756536860元,其中:其他应付款756536860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 20xx年11月30 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一遵循独立性原则。作为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遵循客观性原则。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通过现场调查,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使得评估结果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
三遵循科学性原则。评估人员根据各类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市场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使用的原则。即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选用以较低的价格为基准,不充分考虑由于特殊交易性为、交易背景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财政部颁发的财评字[]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8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二准则依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18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
2、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3、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与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4、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xx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xx〕20号。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九、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1、货币资金的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对于预付账款,以清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评估
根据评估对象土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此次评估目的,土地使用权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成本逼近法计算公式:地价=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开发费用+土地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三负债的评估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为流动负债,其中流动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为零。
对于负债,评估人员首先查询了企业的历史资料,调查负债形成的具体情况,重点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欠款原因、欠款清理等情况,在核实了解基础上,对负债科目中金额较大的款项进行抽查核实并发放询证函,抽查核实主要通过核实项目的往来款项和相关的合同、协议或原始凭证等资料对各项负债进行核对。在核对各项负债账账、账实一致基础上,以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资产评估报告2
一、资产评估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基于过去十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资产评估作为价格发现机制的补充,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支持,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决策参考。
在国企改制、资产交易等经济行为中,很多场合是根据评估结论直接确定交易价格、投资价格,评估作价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法定定价机制。由于资产评估的作用被人们无意识地夸大,过高的期望值给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带来了一定的误解。同时,一些部门、企业和上市公司管理层有意甚至恶意利用资产评估作用及定位的模糊认识,操纵评估结论、推卸决策责任。又由于资产特性、交易机制、市场供求等固有的局限,在某些资产或企业股权、产权进行交易时,可能出现价格发现机制失灵的状况,也可能出现评估作价失实的情况,从而影响到整个评估行业的信用和社会公信力。
(二)资产评估行业的新课题
中国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向中国的评估行业提供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行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资产评估已由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扩展到为维护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服务、为社会公众的权益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必须逐步走向社会化、市场化和职业化。目前,社会公众对其能否独立、科学、客观、公正执业日益关注,而其顺应改革、把握机遇、应对挑战、规范执业的准备仍显不足。
20xx年夏季,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主办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研讨会》,与会评估行业协会领导及专业人士、各地评估公司的资深专家重点对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处置价格与评估价值严重背离的情况共同进行了分析,并对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及适用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与会专家呼吁评估行业重视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认识和评估方法的研究,尽快从方法上解决不良资产评估价值的市场实现问题。这一专题研讨会及其成果受到了行业协会的重视,《中国资产评估杂志》专栏登载了相关研讨文章,引起评估业界广泛关注。
可以肯定地讲,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和评估推进了我国评估业的发展。抵押贷款评估业务与不良债权资产评估业务的研究已经开始成为资产评估行业的新焦点、新课题。我国银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越来越多地对贷款项目采用抵押等担保方式。但在当前的金融不良债权的产生以及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中集中暴露出抵押资产评估标准存在较大问题。问题的产生既有来自贷款申请人和银行的问题,也有评估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 、职业道德层面,迎合客户利益,高估抵押品价值甚至出具虚假、不实评估报告;
2 、技术理论层面,没有对抵押品评估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规范。
如何从价值类型的选择和方法的运用方面解决这个抵押权与处分权相对应的抵押品估价及其变现问题,已经引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重视。行业协会已在组织编写《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加强抵押品评估管理、规范抵押评估业务、维护金融资产安全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执业诚信要求正在酝酿之中。
二、不良资产处置与资产评估相关问题
(一)盘活金融不良资产须注重成本效益
资产评估专业性较强,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评估对专业人员来讲亦是新课题,需要有一个熟悉、探索和突破的过程。
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目前也还缺乏对评估报告的审查经验以及对评估技术、理论的深入了解和研究,这种情况会影响对资产评估作用的认识并有碍于对评估报告的全面理解及正确使用。因此,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认识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就目前我国评估行业执业水平而言,评估报告中存在某些“技术与质量缺陷”,应该说如同金融债权中出现了不良债权一样,是问题而非主流。随着行业标准、行业准入、行业自律以及检查、管理等措施到位,相信这些问题会在市场中不断得以规范。而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急需解决和始终呼吁的一个现实问题则是评估价值的市场实现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理论上、方法上创造条件,使评估行业能为不良债权资产做特体服务,从而避免和减少对不良债权资产这种特殊资产评估的盲目性。
从理论上讲,评估的目的是为处置定价提供参考依据,而实际上,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是诚信缺失、法度不足的处置环境,这不仅为实现处置回收最大化增添了阻力,同时也限制了资产评估作用的发挥。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资产管理公司很难采取相对理想的投资银行运作手段,以实现纯粹市场定价和回收价值最大化。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相对灵活的策略应对环境、把握商机,实现处置回收的工作目标。
相对于资产品种多样和处置商机多变的客观实际,“原则上先评估后处置”
的管理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显得难以把握。监管部门通常比较容易关注“为什么不评估”?并不在乎“评估了有没有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资产管理公司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风险,不计成本不加区别地进行评估,反而忽视了成本效益原则。这实在是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
(二)客观地看待历史与面对现实
金融不良债权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国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三项任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处置金融不良资产、帮助国有企业脱困。也就是说,不仅要处置变现,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还要配合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的整合,解决优化资源配置和盘活存量资产的问题。
目前的金融不良债权往往形成于多年之前。当时不少抵贷资产中是房子抵给一家银行,土地抵给另一家银行,或者只抵押房子不抵押土地。而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房地合一”政策是在此之后,所以,在资产处置时只能对有处分权的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同理,债务人以多年前地方政府对于“商住用地”的规划获得的抵押贷款,而至今未能实现土地的开发利用,也只能根据现实状况进行估值和处置。
(三)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操作,是资产管理公司遵循的重要原则。但由于政策与环境的不相适宜,又往往造成了诸多方面的看法不尽一致。
金融不良资产的政策性剥离与商业性消化方式,足以使资产管理公司承担着比实现价值回归更重要的社会政治责任,处理着比资产变现更困难的社会经济矛盾。
然而,市场本身是各种利益得以均衡的载体。处置不良资产公开市场操作,不仅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还有利于促进市场培育。应该承认,市场的培育与发展是个渐进的过程,即便是不成熟的市场也有形成市场价格的机遇。
由于资产评估只估算资产或权益的价值,至于社会安定需要成本,以及利益均衡等问题,既属国计民生又有市场博弈,评估师无法考虑。因此,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资产管理公司肩负几千亿元不良资产的处置压力,面对相对失衡的市场供求及有限的投资者,是必须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一味讨论定价的合理性以显示公正,还是尊重市场,兼顾环境的客观性以实现落袋为安?这也许应该是多解的答案。
20xx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理论贡献就在于把心理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结合在一起,通过对认知心理的研究,揭示并证明了人类的行为动机对于市场机制下差异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庆幸“行为经济学”的诞生,多少减轻了我们心中的郁闷。
20××年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版已有明显的政策导向,“以资产处置的实际需要和成本效益原则考虑是否需要评估”这一规定,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新的制度环境和工作标准,以及事实求是地开展工作的条件。伴随商业性收购及市场化处置业务的开展,以资产评估作为交易定价依据将不是惟一和必须的途径。
资产评估报告3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xx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存在国有创业引导基金前期投资的情况。
所以要特别关注国有创投公司投资公司时是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投资时,是否经有权部门履行了决策程序,是否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增资扩股时,是否同比例增资,如未同比例增资,是否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3、退出时是否履行了评估备案,是否在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交易。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创立时存在股东以无形资产评估出资的情况。
1、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属于职务发明,则涉嫌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实践中,有些企业创始股东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出资至公司,但是主营业务从未使用过该无形资产,则该等行为涉嫌出资不实,需要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3、无形资产出资未过户至企业
实践中,有些企业股东拿无形资产出资至公司,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1、改制动用资本公积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的改制,公司注册资本都会有所提高,由于动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通常更愿意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股本,通常只有“资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而像资产评估增值记入的“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及“接收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则不可以转增股本。
2、改制时所得税缴纳问题
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虽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但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二、主体资格问题
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即拟申请挂牌企业在最初设立以及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注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必要的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
特别提示:涉及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的审批、资产评估等相关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是否履行了必要的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同时要求券商、律师出具批复的部门有权出具该类文件进行确认
案例索引:光电高斯(430251) 《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重点问题之9。请公司确认公司设立及改制时,第二大股东光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须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如需要,请补充提供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关于其程序完备、合法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国有股问题)
律师对公司在设立及改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光电集团对上述程序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决议、书面文件进行了核查,并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论证,证明其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三、出资方式合法合规
即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程序、比例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出资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出资上。企业历史上验资报告如果没有,则要提供银行进账单。
(1)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规定:股东用于出资的资产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现金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主要问题有:公司设立时,如股东使用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形成的技术作为出资,而该项技术出资与原单位之间存在权属纠纷。公司设立后增资时使用公司享有权利的技术作为股东增资,属于出资不实。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资的无形资产价值明显过高。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价值。
重点问题:
1、20xx年8月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评估值为506万元。
2、截至公司改制时,上述无形资产虽已摊销完毕,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情形,相关摊销金额影响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改制时点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顾问律师详细说明了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和隆优化有限时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取得了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的确认,并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出资程序符合当时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果公司股东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在出资后存在贬值的客观情况,只要该贬值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也不应认定股东出资不实,股东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于现军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说明,其用于出资的“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未能实现预期的价值是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存在出资时的出资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
四、无形资产出资问题的解决
出资不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硬伤,在挂牌和上市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挂牌新三板而言,解决出资不实的主要措施有:
(1)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实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低于规定比例,则只需要出具书面材料向监管部门说明;有可能的情况下,还要由推荐挂牌的保荐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说明该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而且该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巨大。这样监管部门一般都会认可,不会成为挂牌障碍。
(2)无形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如果企业在设立时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该股东并没有权利处分,但在企业设立以后,该股东拿到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只要在企业申请挂牌前,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转移给企业,且由有关验资机构出具补充验资报告,就不会对企业申请上新三板挂牌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如果企业设立时对出资的无形资产未作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实,那么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重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低于出资的部分,由责任股东以货币形式予以补足;评估高于出资的部分,则归公司所有。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无责任股东还要同时出具免责说明书,表示不再追究出资瑕疵或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4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现状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
此次清查工作统一以X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
1、对全馆账务进行了清理。这次我们对XXX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
2、对全馆财产进行了清理。这次我们对XXX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地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固定资产、资产收益情况进行了清查。
3、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在清查中我们坚持边清查资产,边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实现了固定资产动态管理。
4、完善了相关制度。对这次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我们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巩固清查成果。
(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情况
为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馆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长由副馆长XXX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XX及各办、组负责人组成。馆向各办、组下发了搞好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组支持清查工作。参加清查工作的同志,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班加点,放弃休息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我馆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建立了监管系统,为加强我馆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我馆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这次资产清查也发现了我馆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问题比较突出,盘盈原因是评估出现漏评,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盘亏原因是门面房拆除和部分设施设备损坏。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这次资产清查出我馆资产损失情况是:馆门面房于XXX年元月依据“双创”要求予以拆除,损失XXX元。馆加油机、复印机、无绳电话、电脑配件等报废损失XXX元。这些资产损失待资产审计确认后申报核销。
三、资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这次资产清查发现的资产及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是:部分资产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漏,未及时入账。部分帐务未及时处理,造成长期挂账。今后要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请示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及时处理相关财务账目。
四、备查材料
(一)单位20xx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20xx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五)资产损益证据。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
资产评估报告5
评估目的:
我想了解我的电脑现在的价值,并对我学过的知识得到很好的检验,制作出条理清明,全面而且易懂的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
本人的电脑
评估基准日:
二零一X年十二月1号
资产的取得方式:
外购
评估方法:
成本法
评估原则:
(由于本人的电脑仅供个人使用,并没有任何经济性收益,不涉预期收益原则及贡献原则等.)
1.独立性原则
2.客观公正性原则
3.科学性原则
4.经济技术原则
5.评估时点原则
6.替代原则
基本步骤:
1.明确鉴定评估对象,获取基本资料
2.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参照物
3.调整差异
4.确定评估值
本人的电脑规格型号:A42J 酷睿i3
制造厂家:华硕笔记本
出厂日期:20xx年12月
投入使用日期:20xx年3月
附件:齐全
使用年限一般是5年。这是正常情况,依据个人可能微微不同,我很爱惜。
评估过程:
我到哈尔滨电子商场百脑汇调查并与网上进行了对比,现行市价4000元。由于我的电脑是外购产品,因此,重置成本为该产品的现行购买价格,无安装调试费及运费等。
并且据我调查,按税法规定电子产品的残值率为百分之五,即4000×5%=200元。
至评估基准日为止,该电脑我已使用了9个月。
我的电脑是不能单独计算获利能力的单台设备,不计算经济性贬值。重置成本为更新重置成本,功能性贬值不需单独计算。
公式: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年贬值额×已使用年限
用直线折旧法又称定额法,假设电脑的价值损耗是均匀的,即在耐用年限内每年的贬值额相等,则电脑的年贬值额为:
我的电脑年贬值额=(4000-200)÷5=760元
我的电脑的评估价值=4000-760×9÷12=3430元
评估结果:本人笔记本电脑的评估价值为3430元。
收获:
通过本次评估,我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了初步了解,并且对我所学得知识进行了穿线。了解了评估方法有哪些,贬值有哪些,折旧的方法以及集中资产的评估等等。从评估中获得了很大的快乐。
资产评估报告6
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投资”)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投资拟对外转让之目的而涉及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定估算,对委估资产在X年X月X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占有方简介及委估标的物概况
委托方:XX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XX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兴办实业**。
XX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X年12月5日,是由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XX实业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XX开发有限责任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31938.66万元,负债总额1933.69万元,净资产30004.98万元。
委估标的物概况: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是“CMOS可视电话非专利技术”。
CMOS可视电话采用M30系列数字式彩色视觉芯片,基于ITU-TH.324框架协议,通过PSTN进行信号传输。CMOS视觉传感器作为视频输入,使图像传感器与信号处理电路同时在一个晶片上集成,实现了单片结构,且直接输出标准YUV格式的数字信号,简化了产品结构,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可靠性。
二、评估目的
XX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无形资产。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无形资产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的无形资产是“CMOS可视电话非专利技术”。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二零零一年九月三十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考虑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加快转让工作等因素,经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X年9月30日,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能准确反映资产本身的价值。
五、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一)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二)坚持预期和公开市场的操作原则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六、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和参考资料有:
(一)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3、《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
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产权依据
1、XX投资法人营业执照;
2、“出资(无形资产)确认书”。
七、评估方法
以被评估资产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或假设前提,根据被评估资产状况和市场状况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价格资料,针对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现简述如下:
1、评估范围:
CMOS可视电话非专利技术
2、权属关系:
根据XX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无形资产)确认书”,该无形资产为XX投资所有。
3、无形资产的评估说明
3.1国内外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信息交流量越来越大,同时,人们更加追求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希望能够以包含更多内容的方式来进行交流,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电话、电报、书信等已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闻其声并且见其人”的信息交流方式虽然由于互联网的出现而得以解决,但对计算机的依赖,较大的使用成本等因素成了普及的障碍。在这种背景下,人们提出了可视电话解决方案。
可视电话集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语音处理技术、电子系统设计技术于一体,可实现较低成本的远距离语音、图像传输,除用于日常交流外,还广泛地应用在远程教育、新闻采访、远端监控、公安等多种场合,代表了通信产业发展的方向。
近些年来,欧美国家的可视电话技术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内也有一些厂商从国外进口散件进行组装。较为成熟的可视电话技术大体可分为三类:静态图像可视电话、N-ISDN可视电话、PSTN可视电话。
上述技术中惟PSTN可视电话最具发展潜力。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PSTN多媒体可视电话系列标准即ITU-TH.324框架性标准,并不遗余力的推广,也证明了可视电话技术发展的大趋势。
3.2CMOS可视电话项目研发已有的基础及进展概况
XX投资是国内唯一一家从事CMOS视觉芯片研发和生产的厂商,近年来一直致力于CMOS可视芯片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开发,技术上不断创新,开发生产的CMOS芯片居国际先进水平,现已拥有的M10、M20、M30、M60等规格的CMOS视觉芯片和EVC20、EVC30、EVC62U、EVC64U等系列电脑眼产品,在硬件、软件开发和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资产评估报告7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实物是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2、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7月24日。
3、资产概况
本次评估的实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取得实物购置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2872892、01146813、0177593。
4、评估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参照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5)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6)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
(7)委托方提供实物转让合同;
(8)股东确认价值;
(9)市场询价、调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5、评估过程说明
(1)评估前准备工作
根据资产占有方提供资产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在核对相符的基础上收集和了解评估资产的状况。
(2)现场调查与勘估
按照评估申报表会同资产占有方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将委估的实实物产进行了核实,了解委估实物情况。
(3)评估作价阶段
本次评估的实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取得实物购置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1146813、02872892、0177593。根据实物购买时间对评估物作适当的差异调整评估作价。
(4)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资料、评估结果编制报告。
6、评估方法说明
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的特点,本次评估实物按实际支付价值计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然后根据现场鉴定及该实物的'实际情况根据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确认其价值。
二、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评估方法及评估步骤,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净值合计为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
备 查 文 件
1、实物评估明细表;
2、主要资产权属证明;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6、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资产评估报告8
(1)它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
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并且是一种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参考依据。
(2)资产评估报告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
同时,资产评估报告书也反映和体现受托的资产评估机构与执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并以此来明确委托方、受托方有关方面的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报告书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协议和向委托方或有关方面收取评估费用的依据。
(3)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
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能力水平以及评估质量高低和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完善程度的重要依据。
(4)资产评估报告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
不仅评估报告的底稿是评估档案归集的主要内容,而且还包括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过程采用到的各种数据、各个依据、工作底稿和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中形成的有关文字记载都是资产评估档案的重要信息来源。
资产评估报告9
一、委估无形资产简介
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为**研究院的部分专利和专有技术,涉及**研究院信息与光机电研究所数字电视系统重点实验室、EDA重点实验室和光机电重点实验室等单位。委估技术共84项,其中数字电视相关技术56项,传感类相关技术28项。
数字电视相关技术中专利及专利申请44项,权属情况如下表:
传感类相关技术中专利及专利申请22项,权属情况如下表:
除上述专利及专利申请技术外,其他均为专有技术,具体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二、无形资产权属核实及价值定义
1、无形资产权属性质
本次评估的技术权属为技术所有权,所谓所有权是指包括对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利用委估技术按特定目的生产、销售相关技术产品;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委估技术的所有者出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
2、价值定义
本次技术评估的价值定义是“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的“市场价值”。“市场价值”,在此被定义为,有自愿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委估资产所最有可能实现的合理交易价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三、评估假设前提
假设前提一:我们假设委估无形资产权利的实施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的,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假设前提二: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假设前提三: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四、评估方法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三种即重置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现值法。 一般认为,技术类无形资产的价值用重置成本很难反映其价值。因为该类资产的价值通常主要表现在科技人才的创造性智力劳动,该等劳动的成果很难以劳动力成本来衡量。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不管是对有形资产还是无形资产的评估都是可以采用的,采用市场比较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案例,且交易行为应该是公平交易。结合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的自身特点及市场交易情况,据我们的市场调查及有关介绍,目前国内没有类似的转让案例,本次评估由于无法找到可对比的历史交易案例及交易价格数据,故市场法也不适用。
由于以上评估方法的局限性,结合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特点,我们确定采用收益法。收益法是指分析评估对象预期将来的业务收益情况来确定其价值的一种方法。运用收益现值法是用无形资产创造的现金流的折现价值来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折现现金流分析方法,具体分为如下四个步骤:
确定技术的经济寿命期,预测在经济寿命期内技术应用产生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分析确定技术提成率(贡献率);分析确定委估技术占产品技术组合的比例;计算技术对销售收入的贡献;采用适当折现率将技术对销售收入的贡献折成现值。折现率应考虑相应的形成该现金流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将经济寿命期内技术对销售收入的贡献的现值相加,确定技术的公平市场价值。
五、评估案例
委估技术名称:低功耗、一体化、高集成度数字电视高频头及信道解码技术。
(一)委估技术概况
该技术为清华研究院拥有的一项专有技术。该技术采用微功耗的数字硅调谐器芯片作为核心,选用具有STANDBY模式的双路A/D芯片作为模数转换模块,并对高频信号做了优化处理,同时提供良好的电源性能及管理控制。信道解调芯片选用了不同的芯片,一是采用符合GB20600-20xx的中国国家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芯片,一是采用符合DVB-T标准的芯片,另外可根据需要选配其他的芯片。该模块输出标准的并行或串行的TS流。工作原理图如下:
中国国家地面数字电视传输标准颁布后,国内其他厂家或公司均纷纷研制符合国标的产品,但在小型化、高性能方面目前仍无突破性进展。清华研究院研发的这项专有技术,采用硅调谐器并在结构布局上精心设计,使得模块体积大大缩小,使其可用在各种便携设备上。另外,其灵敏度指标也超出目前市场上的同类产品。同时由于在电源管理及控制上做了处理,使得模块本身的功耗低,还方便主处理器对其进行待机控制。
该技术目前被应用于手持以及车载等移动接收设备中。该技术的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地面数字电视各项产品领域、个人手持多媒体终端领域、各种电脑接口的数字电视接收产品领域、汽车电子领域。主要应用产品包括:USB电视棒、PCMCIA电视卡、手持数字电视机、MP5、电视手机、家用机顶盒、车载机顶盒、高清机顶盒、广告机、智能广告机、文化平台终端机等。
(二)行业与市场分析
(一)中国信息产业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是中国信息产业历史上最好的发展阶段,信息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和利税总额年均增长分别为27.2%、25.9%和12.4%;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五年内扩大了2.5倍,计算机、手机、彩电等产品的产量居世界首位,新一代视听产品、通信网络设备、新型显示器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年均增速高达35.3%,占全国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通信业务总量和通信业务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7.6%和13.4%。
20xx年信息产业在“十五”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20xx年信息产业实现增加值1.52万亿,占GDP的比重达到7.5%。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软件外包发展迅速,集成电路设计能力进一步提高,平板显示器件等新的增长点初步形成。中国信息产业骨干企业综合实力进一步提高,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稳步推进,产业集聚和带动作用日益显现。9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34个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园区发挥了明显的产业聚集效应,以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为骨干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三大区域产业集群正在形成,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有了进一步提高。20xx年,信息产业在政策研究与制定、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平台建设与技术产业联盟合作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中国信息产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中国数字电视市场
中国是全球数字电视产业最大的潜在市场。中国现有电视3.5亿台,约占全世界的30%,并且每年增加/更新3000-4000万台。根据国家计划,20xx年我国主要城市普及数字电视,20xx年中国电视广播全面实现数字化。
中国数字电视渗透率极低,发展空间巨大。20xx年全球数字电视用户达1.3亿,数字电视渗透率(数字电视用户/电视用户总数)已经达到13%,其中英国最高(59.4%),美国其次(50%),而中国仅有0.31%。作为全球最大的电视用户国,中国数字电视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根据CCID的预测,以销售额计算,预计至20xx年,数字电视终端(包括机顶盒及数字电视一体化机在内)的市场规模将达到3859亿元。业内更有预测,整个数字电视产业未来5-10年内的市场规模将达到2万亿。数字电视机和数字电视机顶盒未来市场预测如下:
资产评估报告10
一、评估范围
xx印刷厂部分设备资产
二、设备概况
1.基本情况
xx印刷厂位于xx省。
2.设备概况
xx印刷厂的设备:联想电脑、方箱机(二手20xx年出厂)、烤板机、手动液压装卸叉车各一台,胶印机、柴油发电机组两台,手机一部也盘亏,汽车别克SGM7160SLx、长安面包车SC6330各一辆。
三、评估目的和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为该企业设备转让提供作价依据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5月31日
四、设备的清查核实
1.清查核实的内容
该印刷厂要转让的所有设备和车辆。
2.机器设备的分布情况设备均位于厂区内。
3.资产清查的过程与方法
⑴本次机器设备清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进行帐帐相符核查;
第二阶段,进行现场清查盘点工作;
第三阶段,编写机器设备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⑵现场清查盘点工作期间,评估人员对照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在现场对设备进行了实地勘察,对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功能、外观、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做了详细了解;查阅了有关的经济技术文件及原始购货凭证并做了记录或复印,为下一步评估工作做准备。
4.资产清查结论
该公司的主要设备由于投产使用时间较长,其目前技术状态一般。有部分设备都已达到使用年限。
五、评估过程
1.按照评估操作规范的规定,填写了《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电子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固定资产——车辆清查评估明细表》,并做到帐、表、物相符,且不重、不漏。
2.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
3.提请公司准备设备评估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
4.对机器设备进行现场清查核实:评估人员到现场核实产权依据,对设备基本性能、状况和工作环境进行整体评价,询问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并由双方做出现场核查记录,为确定成新率提供直接依据。
5.分析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结合设备具体情况,进行评估计算。
6.复核和验证有关评估值。
7.撰写评估说明。
六、评估依据
1.本次评估的法规依据主要有:
⑴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11
⑵原国家国资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2.7,《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执行)》1996.5
⑶财政部《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1999.3,《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补充规定》1999.6
⑷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汽车报废标准》1997.7,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20xx.12
2.本次评估的计价依据主要有:
(1)国家机械工业局、机电产品价格中心编《20xx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评估基准日当月《全国汽车报价及评估》、《电子市场》;
(3)《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4)向生产厂家及经销商询价;
(5)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规资料。
资产评估报告11
一、资产评估法律责任形成的内部主观因素
1.评估机构责任意识淡薄。评估机构由挂靠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改制而来,在执业过程中难以保持实质上的独立性。评估机构受到严重的行政干预,不能真正承担各种法律责任,淡化了责任、风险、质量和信誉意识,助长了业务操作中不顾执业质量,片面追求利润的风气,导致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另外,为了获取高额利润,评估机构总是压缩成本,内部管理极不规范。不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和后续教育,不按法定的程序评估,甚至搞承包、收入分成,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不顾职业道德,无视评估法规,承揽超出自身业务能力的评估业务。
2.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评估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实践性,而一部分评估人员是授予而来,专业知识薄弱,对新制度、新规章的理解能力不够;另外一部分评估人员,虽然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资格,但缺少应有的培训和锻炼,缺乏实践经验,不重视后续学习和培训,不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片面追求经济收入。只要能争取到客户,不惜利用任何手段,置国家的法规和执业的规则于不顾,故意迎合被评估单位的不合法要求。
二、资产评估法律责任形成的内部客观因素
1.评估方法。不同资产的评估,使用不同的方法,进而使用不同的公式、参数,得到的评估结果就不一样。评估结果的正确性没有合理的判断标准,不具有精确性。一般认为,评估结果在±5%范围内浮动是正常的,在±10%范围内浮动也是允许的。
2.职业判断。在实际操作中,职业判断贯穿于评估过程的始终,既要判断资产占有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又要判断所使用评估方法的恰当性、有效性。而职业判断具有经验性、风险性、主观性、前瞻性和滞后性、复杂性等特点,需要评估人员具有各种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不同水平的评估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
3.数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要求评估人员收集评估所依据的信息,并确信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这要求评估人员不仅要详细掌握每一种具体方法,而且要善于方法取舍的判断,难度很大、技术含量很高。如对抽样这样较为科学的方法体系,评估人员还不能完全保证抽取的样本能代表全体,以致主观的结论和客观的事实之间总是存在偏离。
三、资产评估法律责任形成的外部主观因素
1.道德因素。由于评估机构与资产占有单位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在评估时,必须依赖资产占有单位提供的经过审计的会计资料。但是,如果被评估单位的财务处理不当甚至内部相互串通,故意做假帐,不能审计出其财务报告的瑕疵和虚假,评估机构得到的财务信息和会计资料也就不真实。另外,资产委托方不按照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的要求合理的使用评估报告,为了谋取自身利益,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一旦使用的结果不符合其预期结果,就要控告评估机构。资产委托方的种种不良行为,无形中增加了评估机构的负担。
2.社会因素。社会公众对评估的期望大大超过了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自身的认识。社会公众不仅认为资产评估值应该是真实的、客观的和公正的,而且认为评估应该为其保险,能揭露出被评估单位的错误和虚假甚至一切对自己不利的行为。事实上,由于现代社会经济的复杂性,评估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受到很大局限,使得评估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社会公众认为花钱雇佣了评估人员评估,评估人员就要按自己的意志行事。一旦结果达不到自己期望的标准,往往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控告评估机构。
四、资产评估法律责任形成的外部客观因素
1.管理因素。资产评估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很多,各部门各自为政,自成体系。相关法规的表述不统一,尤其是有关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业务,评估人员无论依据哪一个规范都可能被控告。此外,我国目前的评估管理模式没有使行业协会真正发挥作用。总之,政府的监管不力,行业协会不统一,评估机构往往无所适从。
2.风险因素。经济环境日益复杂,评估执业环境日益恶劣。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加剧,企业破产、倒闭的事情时有发生,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利益主体遭受意外损失的可能性增加,评估的业务操作越来越复杂、难度也越来越大。评估法律诉讼案件增多,评估风险增加,评估法律责任也由此增加了。
3.法律因素。
(1)评估界和法律界认识上的差距。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加快,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将成为评估法律责任的主要部分,人民法院将成为最终裁定机构。然而,法律界和评估界在认识上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法律界在判案时按过错责任归责;而评估界则认为应依据评估准则。
(2)诉讼成本增加。随着评估法律诉讼的增加,诉讼成本也不断增加,一些被告宁愿在庭外支付更高的赔偿,以私了方式解决纠纷,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程序和麻烦,而且还有利于保守秘密。评估界的这种心理反过来诱发了原告针对评估机构的法律诉讼,他们利用评估界的这种心理,提高财产赔偿的数量,形成滚雪球效应,针对评估机构的法律诉讼增加了。
(3)法院判例的示范效应。国际司法界流行着深口袋理论,即只要受害方提起法律诉讼,不管错在哪里,或者是否有过错,作为有赔偿能力的被告方都要对受害方进行补偿。这使法院在判案时明显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以不妨碍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我国依据成文法判案,但大量的判决案例广为传播,促动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诉讼之争,怂恿了律师在利益的驱使下,建议原告追加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被告,以求迅速结案。
总之,资产评估法律责任的形成既有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方法、职业判断、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方面的内部因素,又有道德、社会、管理、风险、法律等方面的外部因素。
资产评估报告12
学校的无形资产,主要体现在利用有形资产提供高质量教育服务方面。但学校要占领教育市场,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单凭借先进的教学设备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树立自己品牌,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建设。因此对学校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品牌影响力
一个有影响力的品牌是学校教学质量和师资力量的体现,造就这个品牌一般要经过几代教职工的努力,因此的'品牌毫无疑问是其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其是否能为广大家长、学子所认可与接受的关键。
二、优秀的教育团队
一所成功的学校,不但有很多优秀的教师,还拥有省市乃至的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有丰富教育经验的老教授,这样才有利于学校的持续发展,也容易赢得家长和社会的认同。
三、众多优秀的学生
一所学校如果能吸引一批基础比较扎实、综合能力强的学生来此就读,学校的教学成绩很可能更加显著。好学生一般都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在教师的带领下能够很快进步。而其他学生在他们的带动下,也能各自挖掘出自身的发展潜力。这也是一些已经成名的好学校招生标准一般都很高的原因。
四、优秀领导团队
学校领导团队是学校建设工作和其它各项学校工作的领导核心,班子强不强,师风好不好,关键在校长。学校校长是其他班子成员和教师的“主心骨”,充分发挥校长对于广大教师的示范带动与导向作用,是造就一所好学校的关键。
资产评估报告13
ZX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QS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注:大家可以虚拟委托人),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方委估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 20xx年7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名称:QS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区XX大道1154号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4500万
经营范围:饮食供应,国内商业,旅馆,舞厅,浴室服务,美容美发,商务服务,礼仪服务,模拟游戏机。
二、评估目的
为对外投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为QS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21幢房产和2块土地使用权。除储运部16幢仓库位于XX区XX新村外,委估的房产和地产均位于XX区XX大道与XX路相交处,现用于商业经营。委估资产的所有权证分别为“W国用(20xx)字第157号、第158号、”“W房字第200205765号、第200205766号、第200205855号、第9900103号”。
四、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项目基准日是20xx年7月1日;本评估报告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资产价格标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五、评估原则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的评估原则。在对全部资产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产的技术状态和参数,力求准确估算委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
六、评估依据
1、《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
2、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1996)03号”文颁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暂行规定》和财企[20xx]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5、W市政府制定的基准地价资料;
6、W政[20xx]3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W市区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的通知》;
7、委托方提供的产权证明:“W国用(20xx)字第157号、第158号、”,“W房字第200205765号、第200205766号、第200205855号、第9900103号”;
8、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资产占有方法人营业执照;
9、工程造价信息及房价信息;
10、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记录等。
七、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类型,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QS公司商业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储运部仓库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于xxxx年7月15日至xxxx年7月21日,包括接受委托、现场调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全过程。主要步骤为:
1、接受委托:我公司于xxxx年7月15日接受QS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正式受理了该项资产评估业务。在接受评估后,由项目负责人先行了解委托评估资产的构成、产权界定、经营状况、评估范围、评估目的,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共同商定评估基准日、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并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现场调查:在资产占有方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其填制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资料,调查土地的坐落位置、所处的繁华程度等各项指标,填写现场勘察记录,检查、核实、验证其产权证明文件等资料。
3、评定估算:评估人员针对资产类型,依据评估现场勘察等情况,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评定估算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4、提交报告:根据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交换意见,进行必要修改,按照程序经本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供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现在或将来委估资产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抵押对评估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十、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的重大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在有效期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十一、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资产在现有不变并继续经营或转换用途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即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的假设条件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价意见。
2、本报告的附件是构成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评估结论按现行规定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此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5、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公开、科学、客观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参加评估人员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置于法律监督之下,评估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6、报告所涉及的有关法律证明文件,由委托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7、本报告仅用于为委托方对外投资提供价值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日后偿债能力作出的保证。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评估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无关。
十二、评估结论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经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壹拾壹万伍仟伍佰伍拾柒元整(¥124,115,557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值73,774,378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50,341,179元。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报告提出日期为xxxx年7月21日
十四、附件
1、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2、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复印件)
4、委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W国用(20xx)字第157号、第158号”
5、委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W房字第200205765号,第200205766号,第200205855号,第9900103号”
6、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8、评估机构资格证(复印件)
9、注册评估师资格证(复印件)
注册资产评估师:XX
ZX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OXX年七月二十一日
资产评估报告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占有国有资产并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金融类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 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上发表声明。声明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 正文
第十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绪言;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委托方、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与被评估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按照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应当按以下要求编写:
1.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1)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经营产品、注册资本、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或者主管部门准入批复文件、企业股东及持股比例、企业股权变更等历史沿革情况;
(2)被评估单位主要股东介绍,一般包括主要股东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经营业绩。
(3)企业的财务核算体系介绍,近三年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
(4)企业各子公司、分公司及主要部门的构成情况,并以适当的形式表明各级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股权比例;
(5)企业经营特点。如:银行信贷资产的种类、规模及质量等,营业网点及分布情况、市场地位情况等;保险公司的主要险种、保费收入、赔付情况、市场地位等;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承销业务的规模和收入比重,营业网点数量及分布情况,市场地位等。
2.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概况一般包括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构成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等。若存在关联交易,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等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通常需要说明下列内容:
(一)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说明原因,并说明是否经过审计、审计意见类型及审计期间;
(二)企业表外业务的类型、数量;
(三)企业的客户资源、营销网络及业务合同等无形资产;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通常需要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等。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监管指标变动情况;利率、汇率和金融产品市场价格变化;特定经济行为文件的约束等。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应当为有效批复文件以及可以说明经济行为及其所涉及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包括评估业务中依据的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四)权属依据通常包括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书、基准日股份持有证明、出资证明、信贷合同、保险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版权)相关权属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抵债合同、抵押登记资料等其他权属证明文件等;
(五)取价依据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本市场资料等。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评估的,应当对评估过程及主要参数的选取进行说明。
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应当对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进行说明。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应当分别说明各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业务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接受项目委托,确定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拟定评估计划等过程;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内部审核等过程。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结论对应的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评估结论通常是确定的数值。根据经济行为的特殊性,评估结论也可以用区间值表达。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三)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幅度外,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的评估结论及其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各单位的评估价值。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的,评估报告应当披露引用原因、引用过程及所引用报告的出具方、报告文号、报告结论等事项,并说明承担引用不当的相关责任。
(六)特殊情况下,在与经济行为相匹配的前提下,评估结论可以用区间值表示,同时给出确定数值评估结论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评估特殊处理、评估结论瑕疵以及期后事项等特别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因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评估资料不完整等使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二)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三)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四)被评估单位执行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监管指标的情况;
(五)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该期间利率、汇率、金融产品市场价格变化及国家对金融企业监管政策的变化等;
(六)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使用限制。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要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评估明细表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四章 附件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下列文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被评估单位金融业务许可证;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七)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九)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十)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一)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二)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三)业务约定书;
(十四)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八条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应当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应当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需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五章 评估明细表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一)表头应当含有被评估资产负债类型(会计科目)名称、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表号、金额单位、页码;
(二)表中应当含有资产负债的名称(明细)、经营业务或者事项内容、技术参数、发生(购、建、创)日期、账面价值、评估价值、评估增减幅度及备注等基本内容;
(三)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和填表日期。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根据企业的组织架构、核算方式等因素合理编制。
第六章 评估说明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在编写《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过程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七章 出具与装订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一般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报告15
一、评估目的: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xx女士拟为子女xx提供资产价值证明。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根据委托方的指定及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xx女士一套住宅(详见评估明细表),建筑面积xx平方米。
三、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xx日。
四、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
五、评估方法:对本次委托评估的住宅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本次委托评估的一套住宅(详见评估明细表), 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经评定估算,评估值为xx万元。大写:xx
七、报告提出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八、评估结论
本次委托评估的一套住宅(详见评估明细表), 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经评定估算,评估值为xx万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肆佰元。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论系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的。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说明
1、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十、特别事项说明
1、委托评估一套住宅的评估价值中含房屋所应分摊的土地价值。
2、委托评估的一套住宅为房改房。
十一、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壹年,限从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止,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以评估结果为价格参考依据,超过有效期的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结论只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条件下成立,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及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评估结论失效;
3、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为前述评估目的而作,对其他评估目的,本评估结论失效;
4、本报告书及附件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评估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5、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和委托评估资产现状,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如实提供,并对其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在上述资料准确、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我所对本报告书的客观、公正负责。
十二、评估依据
(一)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