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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类型有哪些

时间:2023-09-06 08:45:46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类型有哪些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报告。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从而履行业务约定的责任。以下是关于审计报告类型,欢迎阅读!

审计报告类型有哪些

  审计报告的四种类型【1】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一般为简式审计报告,有标准格式,分四种类型:

  1.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即注册会计师在顺利实施了必要的审计之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合法,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一贯性原则。

  一般情况下,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明公司报表的可靠性较高。

  2.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即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之后,承认已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从整体来说,是公允的,但在个别的重要会计事项持保留意见。

  3.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即注册会计师认为被审单位会计报表严重失实或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有关法规。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公司的报表无法被接受,其报表已失去其价值。

  4.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受到种种限制,不能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

  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公司经营中已出现重大问题,报表基本不能用。

  持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和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这两种类型的审计报告比较少见。

  而根据有关规定,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应该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2)因审计范围受到重要的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依据。

  (3)个别重要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可以看出,被出具这种审计报告的公司报表有一定的问题。

  什么是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基本类型有哪些?【2】

  审计报告是汪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审计报告一般包括标题、收件人、范围段、意见段,签章、会计师事务所地址和报告日期等基本内容。

  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四种基本类型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1)元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讨师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

  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会计报表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元重要遗漏;

  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要求,因而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元保留地表示满意。

  元保留意见意味着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的反映是合法、公允和一贯的,能满足非特定多数利害关系人的共同需要。

  (2)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审计意见。

  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反映就其整体而言是恰当的,但还存在着下述情况之一时,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个别重要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或个别重要会计报表项目的编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因审讨范围受到局部限制,无法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取得应有的审计证据:个别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

  (3)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是指与无保留意见相反。

  认为会计报表不能合法、公允、一贯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存在下述情况)。

  时,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严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会计报表严重歪曲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而且被审计单位拒绝进行调整。

  (4)无法(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说明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无法发表意见。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由于审计范围受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的严重限制,不能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会计报表整体反映发表审计意见时,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有哪几种类型?每种类型的审计报告各适用于什么情形?【3】

  审计报告类型按照注册会计师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审计报告可分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我国审计实务中,通常将无法表示意见理解为一种意见类型,这种理解是不准确的。

  根据审计理论,无法表示意见是注册会计师放弃发表意见的情况,并不对会计报表是否合法与公允反映发表意见,因此它不是一种意见类型。

  例如,美国“报告准则”第四条指出,报告应当包含针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或声明不能发表意见。

  对审计报告也给出了类似定义,审计报告是指一份文件或记录:该文件或记录是根据为检查发行证券的公司对证券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的审计所编制的;

  在该文件或记录中: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发表意见,或声明无意见可表达。

  从国外审计文献看,尚未发现将无法表示意见作为一种审计意见。

  实际上,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构成了四种审计报告类型,而不能笼统地说四种意见类型。

  区分审计报告类型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最普通的审计报告。

  据国外文献统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90%以上都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国的比例可能低一些,主要与企业的质量有关。

  假如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符合合法性与公允性,没有在审计过程中受到限制,且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时,

  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假如认为审计报告不必附加任何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正性用语,

  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标准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适用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国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假如注册会计师认为所报告的情形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极为严重,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因此,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在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下最不严厉的审计报告。

  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歪曲,以至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才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充分、适当的证据,进行恰当的职业判定,确信会计报表不具有合法性与公允性时,才能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据文献统计,注册会计师很少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只有当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确定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注册会计师才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不同于否定意见,它仅仅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

  假如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无论无法表示意见还是否定意见,都只有在非常严重的情形下采用。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通过增加一个强调事项段修正审计报告,而该事项在会计报表中得到更具体的'披露和广泛的讨论,增加这一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审计意见。

  因为从理论上讲,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并不对会计报表构成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审计意见的类型,只是增加信息含量,提请会计报表使用者关注。

  遗憾的是,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屈从于客户压力,随意改变审计意见的性质,或将本应发表审计意见的事项仅仅作为强调事项加以说明,

  以此达到既不得罪客户、又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目的。

  因此,审计准则只规定存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或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时,注册会计师才应当或应当考虑增加事项段。

  中对持续经营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不再赘述。

  关于不确定事项,是指其结果依靠于不在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之下但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未来行动或事项。

  当不确定事项符合以下条件时,即使会计报表附注已作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也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很可能的不确定事项,并且是重要的;可能的不确定事项,并且是极为重要的。

  区分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要判定不符合国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否影响重大,往往离不开重要性水平。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重要性水平是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

  假如某项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要,预计也不会对未来各期会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就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的比较根据,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判定或决策。

  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评价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

  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会计报表项目的性质和自身的专业判定。

  注册会计师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的金额和性质,并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定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重要性水平的判定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资产总额的0。

  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

  5%1%或净利润的5%10%等,确定重要性水平。

  注册会计师可以对会计报表确定一个重要性水平,也可以根据不同的行业确定两个重要性水平。

  验证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适的方法是将其纳入计算财务指标体系中,观察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测试时,运用的财务指标既涉及资产负债表又涉及利润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时更加有效,如净资产收益率。

  下面将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定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

  错报金额不重要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影响的金额不大,远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因而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金额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例如,被审计单位办公用品直接作为治理费用,因其金额很小,错报就不重要,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