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园老年公寓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
森林公园东邻天中大道,北邻练江路,交通位置便利。始建于1994年的森林公园,经过园林部门的全面规划,十年建设,如今已形成706亩林地和108亩水面,森林覆盖率达90%,仅乔木就有银杏、雪松、水杉等30多个品种,有效地改善了局部小气候,形成了良好的生态环境。经过市场调查和有关部门协商,根据森林公园的地理环境和森林资源,按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森林公园院内西北侧建设一个老年公寓,具有广泛的现实意义。开辟了第一个人和自然充分和谐的老年居住、养老场所。
2、经济效益分析
2.1生产成本估算
固定职工56人,人年均工资及福利8500元,年工资福利共计47.6万元。
(来源:)(2)行政办公及燃料动力费50万元。
(3)维修费700万元3%=21万元
年均总成本118.6万元
2.2年收入估算
按500个床位设计,按70%的入住率实际床位收入350个床位,每个老人入住按500元/月,实际年收入为50012350=210万元
2.3资金回收
每年回收资金为210万元-118.6万元=91.4万元
700万元÷91.4万元/年=7.66年
需要7.66年可以收回投资成本。
3、社会效益
3.1直接解决56人的就业问题,另外临时性工作还解决数十人。
3.2带动了周围旅游景点的旅游发展。
3.3建立驻马店第一个“森林老年公寓”,在社会上会造成重大影响,提高的品味。
4、环境效益
森林老年公寓是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以自然景观为主体,触合区域人文、社会景观,居住在这里的.老人通过与自然的交往,达到了解自然,回归自然的目的。使居住在这里的老人享受到自然生态所带来的好处,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第四章可行性研究结论
森林公园老年公寓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可从两个方面的材料来判断,一是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基础设施具备的程度;二是市场测算和发展前途。森林公园老年公寓项目,按前面论述,开发这一项目是可行的,前途是远大的。
在投资方面,已制定了放宽政策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规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经营权归投资者所有,允许以出让经营权等形式回收投资。规定还在税收、土地使用等方面有优惠政策。可以肯定地说,森林公园老年公寓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