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
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1】
我是一名普通业主,以下是我个人的几点看法,不代表业委会。
供大家参考:
一、 先说民望兴物业中心的存留问题:在这里首先要搞清楚是民望兴物业中心单方面违约退出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并且已经告知了小区办并公示退出的时间表。
(这绝非几个人逼迫而为),他们甚至不惜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企业行为。
也是既定事实,而且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剩下的就是时间了。
二、 再谈民望兴物业中心:大家都知道它是开发商的派出机构。
虽然形式上是两个独立法人企业,但实质是一样的,由开发商派出法人。
这就决定了其主要工作就是配合开发商售楼。
现在楼盘销售以尽尾声,底商加住宅还剩1200多平米待售之外,其余全部售出。
开发商也快胜利完成既定任务。
因此,民望兴物业的退出也是开发商的既定方针。
但是,这是一个信号!在这个关键时候更应该是集中精力,抓主要问题,我们全体业主紧密团结,求同存异,在有效的保修时间内与开发商落实如何解决遗留的诸多问题之时,而不是搞内讧!
业委会成立至今没有办公地点、桌椅等,甚至8月6日开临时业主大会找物业借把桌椅,他们的答复是没有!可近几天大家都看到了不光是桌椅、水、空调一应据全,请这些人想想为什么物业会如此支持你们?你们究竟代表了谁的利益!?
我们购买商品房,这个楼盘与周边的楼盘比较而言价格便宜,物美价廉。
在物业服务上我们只求付出的费用与得到的服务质价相符,并没有过多的奢求。
在我们购房合同中第七页第十一条交接中明文约定“······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请问业主们,你们谁拿到了它?这个文件就是我们所购房屋的“保修单”,当我们在办理入住时民望兴物业中心都应该提供给我们,因为我们办理入住的第二天就是保修期的开始计算日。
如此重要的一份文件没有给我们提供,这就意味你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丧失你的保修权利,超过保修期你要自己付钱!很明显,这就是配合开发商侵权,还有水价、停车位(面积已经由业主分摊)、楼道灯电费(明明是公摊面积)应该由物业费中支出,却要业主自己攒钱买电,地下室出租收益3120元归他们,垃圾房产权是开发商的。
它也并没有为本小区提供服务处理垃圾,却每年二万元电费,里面住的是你公司的人,而产生的水、电、有限电视费却要我们业主承担,这是什么道理?请问这样一个配合开发商侵害全体业主利益的物业公司有什么挽留的必要?
三、 关于选聘浩洋物业公司: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8月6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提前公示了十天,并有意安排在周六晚上七点,就是为了给大家一个充分的时间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权利。
并两次表决形成决议!授权业委会在0.60元以下(含0.60元)选定物业公司。
根据京国土物【20**】216号《关于业主大会招标有关问题的意见》第三条之规定执行。
及早选定新物业公司,尽快进入接收的程序赢得时间!这才是主要矛盾!至于浩洋物业公司的经营执照和资质证书,只有待签定正式物业服务合同后并且在相关政府部门重新审核备案后都会在本小区内公示。
关于每平米0.55元的物业费,有人说“第一年0.55元,第二年0.90元”。
这是别有用心人的无中生有,恶意造谣!这也是稍有点常识的人都不会轻信的。
四、 我个人没有从事过社区工作的相关经历,业委会成立至今已经半年有余。
我们七个成员都是在边工作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也是在边干边学习积累工作经验。
我深切的感受是在拥有巨大财富的开发商面前我们业主不应该是一盘散沙,一群散兵游勇,应该团结。
从去年燃气价格维权到下水道反味的初步成功,都是我们紧密团结,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的结果。
8月6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有些业主由于个人原因没能开会(生活工作时间冲突,又不了解很多情况)但是,请大家记住我也是一名业主,我们才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我个人决不会作出有悖于自己利益的决定!我也希望大家在了解情况后再做决定。
五、 人无完人,我个人能力有限,工作中难免有疏忽或考虑不周,我欢迎一切善意的批评指责。
但我不愿看到不团结,这对我们小区建设没有好处!我只求对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尽我个人的一点微薄之力。
6-312业主张晓先
20**-8-16
致全体业主的公开信【2】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北京城建地产的信任和支持。
北京城建·世华泊郡项目自开工以来,得到了广大业主的热情关注和关心。
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陆续了解到部分业主对五号住宅楼的质量投诉和相关建议,我司对此极其重视。
首先组织了多次业主见面会,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和疑惑进行了沟通和解释,也得到了大多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但是仍有部分业主对工程质量表示了担心并不断通过网络等渠道发布不实信息,给其他业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和忧虑,我们对此深表遗憾。
本着对业主负责和对项目负责的态度,近期我司聘请了具有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资质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五所对本项目5号住宅楼进行了质量检测,检测结果表明5号住宅楼质量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请大家不要轻信网络传言,以免被误导,而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困扰。
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前往售楼处咨询。
同时,为了广大业主利益,我司在此重申:
1、5号住宅楼质量完全符合设计要求,请广大业主勿信网络不实传言,勿被误导参加不利项目正常施工建设的活动或事项;
2、我们将在后续建设过程中更加严格把关,举一反三,确保工程质量更上一个台阶;
⒊、对于个别人员,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和过激言论误导业主和客户的做法我们保留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北京世纪鸿城置业有限公司
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