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答辩状

被告答辩状格式

时间:2024-10-25 12:15:51 答辩状

被告答辩状格式

  被告答辩状格式应该怎么写?大家要了解被告答辩状可以参考这份被告答辩状格式!

被告答辩状格式

  被告答辩状格式【1】

  民事答辩状写作要求

  (一)概述

  民事答辩状是指民事案件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的起诉或上诉人的上诉予以答复和辩驳的法律文书。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答辩状的提交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答辩状应在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起诉书或上诉书副本后15日内提出。

  虽然逾期提出甚至不提出答辩书对人民法院的审理并无影响,但从答辩人的角度而言,答辩状的制作使用却是行使自身诉讼权利,充分表达个人意见的最好途径,因此如需书面答辩,应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提交给法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写作内容与制作方法

  1.首部

  (1)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内容。

  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应按责任大小的顺序写明。

  如果原告或被告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及其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

  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答辩缘由。

  写明:答辩人因某案进行答辩。

  2 .正文

  (1 )答辩的理由。

  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和辩解。

  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原告、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

  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的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

  这是答辩人在阐述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请求。

  应写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一部分或全部;

  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诉请求。

  (3)证据。

  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姓名、住址等。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并加盖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

  (1)本答辩状副本份数。

  答辩状副本份数应按其他当事人(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

  (2)其他有关证据及证明材料。

  民间借贷答辩状【2】

  答辩人:张XX 汉族 香港居民 身份证号码:KXXXXXX

  工作单位:北京XXX有限公司 职务C T O

  联系电话:13XXXXXX

  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高XX间借贷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高XX对“张XY”提起诉讼,“张XY”不是答辩人的户籍登记姓名,贵院应依法驳回原告的错误的诉讼请求。

  1987年前,答辩人曾在北京市西城区居住,东城区工作,1987年8月由于特殊原因移居香港后,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由于答辩人在大陆工作生活过程中曾使用过“张XY”名字,大陆的许多人习惯还称呼答辩人为“张XY”。

  但本人的准确名字为“张XX”而非“张XY”。

  被答辩人高XX起诉对象错误,因本案没有明确的被告,贵院理应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的规定,贵院应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答辩人既不是丰台区居民,在丰台区也无经常居住地,被答辩人高为民不应在贵院起诉答辩人。

  答辩人为香港居民,北京市丰台区既不是答辩人的户籍所在地,也非答辩人的经常居住地,答辩人此次回到大陆,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一朋友的家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被答辩人无权向贵院向答辩人提起诉讼。

  贵院也不应管辖本案。

  三、答辩人不认识被答辩人高XX,也从未向高XX有过民间借贷。

  答辩人是北京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之一,担任公司CTO, 兼管财务支出和收入。

  公司基本帐户在北京市工商银行。

  20xx年3月,祁XX与其好友高XX谈好资金往来,要高XX借祁XX四万元人民币。

  因答辩人在兼管财务,所以祁XX电话通知答辩人到海淀区某大厦找高XX取转帐支票。

  见了被答辩人高XX后,祁XX电话临时通知答辩人给被答辩人开一个欠条,然后等祁XX来京后,与高XX结清。

  所以,答辩人临时以答辩人的名义,按照祁XX的要求,给被答辩人开了一张收到四万元人民币币种转帐支票的欠条(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

  当时,被答辩人给的并不是现金,而是证券公司开出的四万元转帐支票(见附件2)。

  该转帐支票转入公司帐户后,即由祁XX分期分批以报销此前后时间发生的几次差旅费为名从公司取走。

  在此前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也没有任何来往。

  答辩人借用支票的行为是公司行为,是公司而非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有过借贷关系。

  被答辩人应起诉公司而非答辩人。

  四、本案涉及被答辩人高XX与祁XX的犯罪行为,不宜作为民事案件来审理。

  本案事实清楚,被答辩人高XX与祁XX利用法院诉讼进行的三角诈骗行为可能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答辩人拟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不应为被答辩人所利用。

  为被答辩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所提要求和事实不符合,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港澳同胞合法权益,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答辩人:

  时间:20xx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