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精选5篇)
答辩状是被告、被上诉人等根据事实和法律,针对起诉状、上诉状的内容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一种文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法庭与我们不再陌生,开庭前都会提前准备好答辩状,以下是云范文精心整理的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1
答辩人:
地 址:
电 话:
答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这与事实不符,答辩人不同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
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中明确写明“根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合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做了解释,包括楼梯间和绿地。
而本人所居住的xx花园x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停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应,未果。
其次,本人所居住的x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尤其本人居住的x楼,门前墙壁毁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期间数次向物管反映,未果。
以上事实表明,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履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费用”。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
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3次,有两次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了解是x主任),从第1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本人及家人就向其反映四条同样的问题,: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地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本人停在花钱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能出库,耽误本人及家人的时间;三是本人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天恶臭严重,不能靠近。
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本人要求原告当庭提供访谈记录。
本人清楚的记得,第3次物管到访后,本人明确表明,只要解决上述问题,本人立刻缴费。
但时隔1个多月,物管没有任何答复,连起码的举手之劳拔草也没有兑现,足以表明物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起诉状所说的“经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此外,在毫无沟通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本人告至法院,本人及家人极不不赞成物管的这种做法,保留提出异议的权利。
3、对于xx物业的管理水平和资质,本人提出疑义。
理由如下:一,每次,本人遇到汽车停在车库不得出去的'情况,均会找到值班保安,遇到素质差的保安,答复“汽车出不来,我也没办法啊,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车”;有时“幸运”,碰见素质高的值班保安,责任心强,但也只能到楼下叫喊“谁家的车”种种,并不能快速解决问题。
随后,本人也向保安建议,要在门口进行出入车辆登记,起码记录车牌号以及车辆归属业主的住址、电话。
可至今,“无主车”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
二,就是眼前是事情了。
本应诉通知书等文件的快递上,居然写错了业主的电话号码。
这对于“做最有潜力的物业管理企业”的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差距太大。
本次快递上的邮戳是8月15日,时逢全家人出去旅游,8月12号下午出发,直至21日(周日)晚11时才到家。
昨天,也就是22日中午11时20分左右,法院x法官上门说找业主,请下午2点30分在法院东门口等。
直至昨天下午2点30分,本人才看见通知书,试问,如果本人旅游回来再晚两天,贵方如何通知!为便于管理,物管应该对业主的资料有起码的了解、收集、掌握、存档,以便及时通知业主有关事项,而且,物业管理合同上,物管公司的义务里也明确写明“建立健全的物管管理档案资料”。
三,在物管第3次上门收费之后的一个深夜我家被盗,经济和精神都受到较大损失,感觉住在这个小区不安全,随后便在xxx派出所报了案。
同时找到物管想看监控,帮助公安破案,物管说监控不带红外线功能,夜间不起作用,还说正在和开发商交涉,请问1个多月过去了,有结果没有。
四,小区里大多数面朝西的门面房都开了后门,直接影响小区的安全,还有小区乱停车的问题,请问物管作何解释。
合同第4页,对物管的服务质量,包括房屋外观、环境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秩序等有明确的要求,请问,物管做的如何。
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我们不是只有交钱的义务,也有享受服务的权利,不谈优质服务,起码是合同规定的;物管不是只有收费的权利,也有按合同履行服务的义务。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要求原告xx涟水县物业管理公司撤销将本人列为被告,同时对本人曾三次向上门收费物管人员提出的要求做出答复。
此致
xx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2
答辩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被答辩人:
地址:
法人代表:
被答辩人以答辩人欠付印刷机货款为由向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购货款项,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的请求。
2、请求由被答辩人承担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其提供的印刷机存在质量问题。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印刷机供货协议书》,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某牌印刷机一台,售价_____万元人民币,以生产厂随机产品规格技术书为质量要求,约定原告应提供符合产品执行标准的印刷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规定,原告应该严格的按照协议的约定,向被告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印刷机,但实际情况是原告并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其未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原告向被告交付的印刷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二、原告也未按约定履行对印刷机的保修义务。
原、被告签订的《印刷机供货协议书》约定:对该印刷机的保修期为______年,设备出现故障原告应及时派员进行维修,并且约定生产厂对保修期内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且不能修复的设备,原告有权要求换货。协议签订后,被告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时间向原告人共支付了货款______元。而原告提供的印刷机仅使用了______天后即出现问题,在被告的反复要求下,原告也进行过几次维修,但其反复的修复工作并未将印刷机修好,该印刷机始终无法正常进行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原告未能按协议的约定向被告提供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印刷机,在印刷机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就应采取补救措施来进行维修,使该印刷机正常运转。但事实上,原告的几次修理始终未能将该印刷机修复,无法使其正常运转。出现本案纠纷的原因在于,原告未能履行双方的协议向被告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印刷机在先,导致其短期内即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运转,又未能尽到及时有效的进行补救,将该印刷机修复完好,导致该印刷机一直无法正常的使用,影响被告的正常经营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三、原告向被告提供的印刷机未安装调试合格,依据双方的约定,被告不应向原告支付剩余的`货款。
依据双方签订的《印刷机供货协议书》第八条第2项约定“剩余货款______元需于安装调试合格后______日前付货款”,但原告向被向交付印刷机后,未能安装调试合格,且经原告的几次修复,印刷机仍旧无法正常运转,基于前述的约定和相关的事实,被告在原告提供的印刷机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无法向原告支付剩余的货款。
四、原告未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被告承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弥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情形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本案中原告向被告提供的印刷机,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购进仅_____天即出现问题不能正常使用,且经被告的反复要求,原告多次修理也不能将印刷机修复正常。这样情况下,依据前述法规的规定,原告应就该印刷机向被告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义务。而原告在被告的多次要求下,拒不履行上述义务。
综上,被告认为,原告未按双方签订的《印刷机供货协议书》向被告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其修复工作也无法使印刷机正常工作,导致被告无法继续向其履行支付剩余货款的义务,故原告诉讼请求无理,应当依法应当予以驳回,以维护法律的公正,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3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转来——_________有限公司关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一、被答辩人以__________原因为由,在诉状中称我方未按照约定履行________的`义务而不支付与我方事先约定好的对价_______元。我方在事实上于___年____月_____日已经按照被答辩人的要求,按照约定的要求履行义务,而被答辩方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对价。在此期间造成的相关损失应由被答辩人承担。
二、被答辩人要求我方两倍返还定金,这一要求是没有根据的。因为被答辩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责任在原告方。被答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三、被答辩方要求解除原合同,我们认为我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责任在于被答辩方。请求被答辩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要比轻易解除合同更能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请人民法院公正解决这次纠纷,并判决原合同继续有效,以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4
答辩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在xx市xxx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男,汉族,20xx年8月10日出生,住xx市xx号xx室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20xx年xx月xx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x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物业服务纠纷答辩状5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
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辩人因收到_______人民法院转来——______________关于“_________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答辩事项:
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被答辩人______其居住于_____小区____栋_____单元_____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造成经济损失______元而起诉答辩人,认为是答辩人失于管理造成其经济损失,要求答辩人作出相关赔偿。然而答辩人认为本案的事实情况与张某所称并不一致,其适用法律上也有所不当,具体理由为:
一、被答辩人_____所称的损失是由其户内装修时改变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从而改变了原有的设施及功能而造成的。
二、答辩人已尽到告知和维护义务,没有任何失职的过错。
被答辩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答辩人提出了装修申请,答辩人对其装修内容审批时已就装修明令禁止事项进行书面告知,明确告知业主严禁改变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实际上答辩人已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被答辩人尽了告知义务。并且,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答辩人的.《装修延期申请审批表》里,答辩人再次提醒和书面告知了相关事项。不仅如此,答辩人还积极协助处理本次事故,当时是答辩人的值班人员在小区公共区域巡视检查中发现被答辩人房屋出现问题,答辩人还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业主,并全程协助业主处理户及进行事件事故调查。
因此,本案事故的过错系被答辩人本人所造成,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过错,更不存在民事法律责任的前因后果联系,答辩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人情关怀上都履行了协助义务。
三、依照双方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被答辩人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而本案被答辩人装修期间改变了原有的设施及功能在先,导致户内设施损失,其主要直接责任在于被答辩人,依据相关约定和法律法规,其责任应自负。
四、被答辩人应立即恢复户内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停止对该栋全体业主共用设施的民事侵权行为。
被答辩人户内装修时改变了房屋的原有使用功能,改动了原有的设施及功能,答辩人已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但出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和物业管理需要,希望法院能劝诫被答辩人立即恢复户内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复设施原有用功能,停止对该栋全体业主共用管道设施的民事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并且被答辩人及时恢复户内原有的房屋使用功能,恢复设施原有用功能,停止对该栋全体业主共用管道设施的民事侵权行为。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