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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

时间:2024-12-23 00:13:03 申请书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通用11篇)

  在如今这个年代,申请书在现实生活中使用广泛,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下面是云范文为大家收集的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通用11篇)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1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撤销(_______)历商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案外人房产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贵院在申请执行人______与被执行人____________纷执行一案中,依据(_______)历商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及(_______)历商初字第________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执行人________所有的位于济南市________房产(房产证号为________号)进行查封。

  现申请人依法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1、____

  2、____

  基于上述事实理由,恳求贵院贵院撤销(_______)历商初字第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案外人房产的.查封。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________)____法执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超额查封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贵院在审理/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具体案件名称或编号)一案中,作出(________)____法执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然而,申请人认为该查封行为存在超额查封的情况,现依法提出异议。

  一、申请人并非本案的主要责任人,所承担的债务远小于查封财产的.价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在查封财产时应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和适度性的原则,确保查封的财产与案件所涉及的债务相当。然而,贵院查封的财产价值明显超过了申请人所承担的债务,属于超额查封。

  二、贵院查封的财产中包含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这些财产与本案无关,不应被查封。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区分与案件相关的财产和与案件无关的财产,并解除对与案件无关财产的查封。

  三、超额查封行为已经对申请人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申请人请求法院尽快撤销超额查封的民事裁定书,并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查封措施,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查封行为存在超额查封的情况,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相关民事裁定书,并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查封措施。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3

  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__号__裁定书

  二、解除对于申请人所拥有的房屋的查封状态;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申请人与借款万元,双方暂定六月之内偿还,并且愿意以 执行令中涉及的__号房屋用于抵押。随后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对此进行了公证。因此,申请人对债务并无异议,对其真实性表示认可,但是对于贵院发布的____(令)以及执行办法以及查封行为不予认可。

  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与本案债权人约定有效,但是其具体抵押行为并未完成,查封行为违法。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担保法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同时规定了,以不动产作为抵押时应当以登记作为抵押成立要件,并且规定了各种不动产和动产的登记部门。

  因此,贵院查封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财产所有权,支配权。请求贵院对此行为予以纠正。

  二、双方的做的公证只能是对债权债务真实性的一种证明,以此强行命令我方因抵押交付房屋行为不合法

  申请人与____之间债权债务真实有效,申请人予以认可,但是公证书只能是对于本次债权债务真实性认可的第三人见证行为,并不对其公正内容是否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承担责任,因此,贵院不能以公证代替国家强制性规定,以抵押权之名查封我方房屋,进而强令我方将所涉不动产交付他人其行为不合法

  三、抵押权是为了使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保障行为,在抵押权成立之前不得对抗第三人作为独立法人机构。

  我方债务众多,在不动产抵押登记前如何处置财产是我方自主行为,我方通过手段也有能力予以偿还,但是贵院查封之后,该房产价值远超所欠债务,对申请人并不公平,对于所涉其他债权人更不公平。而且执行书中涉及房产无法交易,无法变现,导致债权纠纷更加严重,矛盾更加尖锐,并不符合积极解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矛盾的主旨。因此贵院在执行令中标注的或者强制交付房屋一说不合理。

  四、根据上述三条,申请人可以推论,在贵院颁布的执行令中,后加的一条“或者交付房屋”是一种强制性要求,不合理,不合法,本不应该出现在该执行令中,申请人不能依据该文书内容协助执行,更不应该作为贵院一种手段强加于申请人。因此请求贵院对于该执行令予以中止。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4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对(________)____法执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中超额查封申请人财产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超额查封。

  事实和理由:

  一、基本情况说明

  贵院在审理/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具体案件名称或编号)一案中,作出(________)____法执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申请人认为该查封行为存在超额查封的情况,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超额查封的'事实依据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清单和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贵院查封的财产价值已经超出了案件所涉及的债务范围。申请人多次向法院提出异议,但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查封财产时应遵循必要性、合理性和适度性的原则。超额查封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四、请求事项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请求法院对(________)____法执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中超额查封申请人财产的行为进行纠正,并解除对申请人财产的超额查封。同时,申请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5

  案外异议人:

  被异议人(原申请执行人):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中止对____的查封(或冻结、拍卖等)。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执行(_______)法执字第号裁定书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等)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所有,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解除(或停止、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6

  异议人:

  河北华正公路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29号,法定代表人闫纯德,该公司董事长,电话:________。

  在申请执行人河北省科技开发中心与被执行人河北省华正国际企业集团,就长经初字第269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院错误查封了异议人的土地房屋,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解除对异议人土地、房屋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是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河北省华正国际企业集团是异议人的股东之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的规定,贵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扣押被执行人持有的异议人公司的股份凭证,而不能直接执行异议人的财产,但贵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异议人的土地及房屋,明显错误。因此异议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求立即解除对异议人土地、房屋的查封,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7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请求法院依法对(________)____法执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中的超额查封部分进行解除。

  事实和理由:

  贵院在审理/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具体案件名称或编号)一案中,作出(________)____法执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申请人认为该查封行为超出了案件所涉及的债务范围,属于超额查封,现依法提出异议。

  一、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债务情况,申请人所承担的债务金额远低于查封财产的价值。贵院在查封财产时未能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债务金额,导致查封行为超出了合理范围。

  二、贵院查封的财产中包含了申请人的重要生产经营资产,这些资产对于申请人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超额查封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三、申请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但请求法院在查封财产时遵循合理性和适度性的原则,确保查封的财产与案件所涉及的债务相当。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贵院的查封行为存在超额查封的情况,请求法院依法对超额查封部分进行解除,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_____市

  住所:_____市

  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_______)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进入执行程序。贵院依据(_______)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对申请人的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划拨措施,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

  一、裁定中止执行(_______)一中执字第号裁定书;

  二、暂缓将已划扣的申请人资金给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请人损失无法追回;

  三、解封申请人已被冻结账号,以免扩大申请人的损失。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申请人的公司银行账户被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部分款项被扣划,对公司财产及商誉造成了极大损害。经到贵院了解,方知_____公司诉申请人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经贵院缺席审理,做出(_______)一中民初字第号终审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对此申请人深感愤慨,对该生效判决,提出异议与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从未向原告借过任何款项,申请人对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万元之事也一无所知。十多年来原告也未曾电告、函告或来人索要借款,申请人亦从未收到过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书面文件。

  二、申请人从未接到贵院关于本案件的诉讼文书及通知,对本案件的诉讼程序进展亦一无所知,法院在申请人没有收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的情况下径直缺席判决是草率且错误的`。

  申请人于______年初搬迁至_____,且一直在此正常经营(整个办公面积为1200米2,均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员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开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公司在市内各个办事机构均有常驻工作人员;企业信息可以通过工商登记、网站查询获知,且申请人于近几年内在_____开发了数个房地产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则能通过上述多种途径获取通讯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尽通知义务,申请人没有理由会对借款一事乃至诉讼一事一无所知。

  三、原告所说的申请人向其借款的经办人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某人即不是申请人公司员工,申请人也从未委托过此人代理公司进行企业间借贷行为。

  四、原告用于证明与申请人之“借款关系”的借条、发票、协议书只有复印件,不应作为裁判依据。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诺书》中所载公章系伪造。故,在未经核实证据真实性且相关证据仅有复印件的情况下,未尽通知义务径直缺席判决是违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伪造的申请人公章,以申请人名义向原告借款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原告从其自称的“借款关系”成立十多年以来从未向申请人主张债权,申请人有理由怀疑原告与某人合谋欺诈,申请人已经就本案情况向贵院提出调卷申请,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综上,申请人认为原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执行,以便查清事实,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9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解除对______________商品房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贵院因______与____借款纠纷一案,查封了__________号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申请人现对该查封行为提出异议,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申请人与______在合肥市开______中心签订了编号为____《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把商品房卖给____合同约定,____应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_______年1月31日前办理银行按揭;应______要求,申请人同意____在_______年1月31日实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______承诺在_______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______在约定的_______年12月28日到期时,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办理银行按揭,此后______下落不明至今。虽然该房屋已经备案,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以得出,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然属于申请人,是申请人的合法财产。

  第二,申请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于_______年1月4日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肥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并以____________号裁决书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购买需要办理过户的`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虽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在______与______借款纠纷一案中,______作为申请执行人,并未向______支付剩余价款;______也不同意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因此,贵院不能对______的商品房进行查封。

  基于以上两点理由,申请人认为,贵院对商品房的查封行为是错误的,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求贵院解除对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男,汉族,__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市后湖东方明珠____栋____单元室。

  申请人:_____,女,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市后湖东方明珠____栋_____单元室。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杨烈纲、汤新泉、何素兰和武汉瑞骏商务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业经武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终结,现已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执行标的为位于武汉市后湖东方明珠32栋3单元1701室的房产一套,系申请人共同生活的最后一套居住房产,贵院的强制执行行为,剥夺了申请人的合法居住权利,特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杨烈纲与申请人梁党生、王洁借款担保纠纷执行一案并查封申请人的房产,贵院近日告知申请人贵院已经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申请人对此提出如下异议:

  1、贵院所查封的房产是申请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贵院对该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拟进行拍卖,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作为申人请人的.王洁已怀孕5个月,预产期在_______年5月份,如果贵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那也是有违人道的。

  2、贵院不对本案的第一被告(真正的债务人)汤新泉、何素兰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而对作为担保人的申请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也是不合情理的。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立即停止评估、拍卖程序,以保障法律赋予申请人的合法生存的权利。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

超额查封异议申请书11

  申请人:

  请求事项:

  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

  事实和理由:

  杜____诉王____民间借贷纠纷案,贵院已作出判决并生效,但原属于王____所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房屋,已在前年即转让给申请人所有,有双方买卖契约和公证书等证据为证,故现坐落在____市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房屋已属于申请人所有,贵院把该房屋仍当作王____财产予以强制执行是错误的,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要求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坐落在____市____小区____幢____号房屋的查封等强制执行措施,望依法予以准许。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