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调查报告
江西是一个农民工输出大省。随着进城务工父母的远去,大量的适龄青少年成为了一个“留守”家乡的特殊群体。为弄清全省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情况,以利于制定更具针对性与实效性的教育与管理政策,同时配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工作的开展,江西省教育厅于2007年4月专门组建了以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由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与教科所联合组成的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调研课题组,专门下发3个调研函件,于4月~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留守儿童为重点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专题调研工作。下面,就全省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调查情况报告并简要分析如下。
一、江西省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到2006年,全省“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64%,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为95.5%。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6449所,其中,小学14244所,普通初中2145所,特殊教育学校60所;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5825064人,其中,小学生3999286人,初中生1807153人,特殊教育学生18625人。全省小学在校生中,城市小学生311597人,县镇小学生859530人,农村小学生2828159人;一年级752963人,二年级679713人,三年级688516人,四年级691366人,五年级685912人,六年级500816人。全省初中在校生中,城市初中生169554人,县镇初中生667735人,农村初中生969864人;一年级541988人,二年级638971人,三年级626156人;男生991012人,女生816141人。
二、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基本情况
(一)“留守儿童”界定 本调查所称“留守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或双方进城务工而留守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不仅包括大多数留守原居住地的农村儿童,也包括一部分以寄居等方式集聚当地县城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 或由祖辈陪伴、或寄养亲朋家中而集聚当地县城中小学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是中部主要农民工输出地区一个人数众多、不容忽视的独特现象。这些孩子“进城流动”不过是其父母为寻求更好的教育资源而作出的另一种“留守”安排,与留守原居住地的孩子一样,他们同样远离父母而由祖辈或亲朋代管、监护,因而本调查将他们视同为农村留守儿童对待。
(二)调研方法 本调查主要以文件形式下发有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调查统计表至各县(市、区)的方式进行。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要求分乡镇填报、分县统计、最后由设区市汇总后上报至省教育厅课题组;集聚县城留守儿童的调查则采取县城学校分校填报、分县统计并由设区市汇总后上报至省教育厅课题组。在进行全省普查统计的同时,江西省教育厅调研课题组还于6月15日在新余市召开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专题座谈会,并实地考察了该市渝水区姚圩镇中心小学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情况;5月底至6月初,调研课题组还派员前往修水、临川等县(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取样工作。
(三)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
1.调查结果 截止到2007年6月,江西全省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1449802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24.97%,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38.17%。从性别结构分,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为773253人,占总数的53.34%;女孩为676549人,占总数的46.66%,男女比例比较接近。从年龄结构分,6~11岁儿童为836320人,占总数的57.69%;12~15岁儿童为613482人,占总数的42.31%。从分学段情况看,小学生为1030773人,占全省农村留守学生总数的71.10%,占全省小学在校生数的25.77%,占全省农村小学在校生数的36.45%;初中学生为419029人,占全省农村留守学生总数的28.90%,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数的23.19%,占全省农村初中在校生数的43.20%。从绝对数比较看,留守小学生为初中学生的两倍多(见图1)。但小学、初中阶段分年级人数都相对接近。分年级留守小学生占全省小学分年级学生人数的比例分别为:一年级195254人为25.93%,二年级173945人为25.59%,三年级188155人为27.33%,四年级186756人为27.01%,五年级167584人为24.43%,六年级119079人为23.78%;分年级留守初中学生占全省初中分年级学生人数的比例分别为:一年级143948人为26.56%,二年级146291人为22.89%,三年级128790人为20.57%。从寄宿情况分,寄宿的农村“留守儿童”为444557人,占总数的30.66%;非寄宿的为1005245人,占总数的69.34%,非寄宿生同样为寄宿生的两倍多(见图2)。从父母外出情况分,父母一方外出的农村留守儿童为518119人,占总数的35.74%;父母双方外出的为931683人,占总数的64.26%,父母双方外出的也接近为一方外出的两倍(见图3)。从各设区市分布情况看,农村留守儿童最多的是上饶市,为343365人,占总数的23.68%;其次是赣州市,为241224人,占总数的16.64%;第三位的是九江市,为211452人,占总数的14.58%,仅此3市,即为全省农村留守儿童的一半以上;农村留守儿童最少的是工业城市新余市,为14596人,占总数的1.01%(见图4)。
2.农村留守儿童主要特点 从上述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有以下特点: (1)人数庞大,农村留守儿童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4,占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近四成。留守儿童已经成为许多农村中小学校的学生主体。 (2)父母双方外出的农村留守儿童比例过大,接近2/3。据部分地区调查,这一比例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如吉安市2005年父母双方外出的农村留守儿童为90056人,2007年增加到110907人,增幅达23.15%。与此紧密相关的是,另据该市调查,80%左右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委托监护人均为祖父母与外祖父母。 (3)从年龄结构和分学段情况看,农村留守小学生显著多于初中学生,由此可以推知,江西省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以年轻夫妇居多。 (4)近七成的农村留守儿童未能实行寄宿制管理,提示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 (5)农村留守儿童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少地方,如上饶和吉安市,在农村留守儿童随外出父母增多而递增的同时,基层调查也发现,在部分进城务工农民规模较大的地区,如赣州市,近年已开始出现留守儿童递减而随迁进城的流动儿童递增的趋势。表明部分较早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已经在城市初步站稳脚跟。
(四)集聚县城的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
1.调查结果 据统计,到2007年6月,江西全省集聚县城的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280882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84%,占全省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8.39%。从性别结构分,集聚县城的留守儿童中男孩为162380人,占总数的57.81%;女孩为118502人,占总数的42.19%,男孩相对多于女孩。从年龄结构分,6~11岁儿童为152880人,占总数的54.43%;12~15岁儿童为128002人,占总数的45.57%。从分学段情况看,小学生为176068人,占集聚县城留守学生总数的62.68%,占全省小学在校生数的4.40%,占全省县镇小学在校生数的20.48%;初中学生为104814人,占集聚县城留守学生总数的37.32%,占全省初中在校生数的5.80%,占全省县镇初中在校生数的15.70%。从集聚县城留守儿童绝对数看,小学生显著多于初中学生,但小学与初中阶段分年级人数都相对接近。集聚县城分年级留守小学生占全省小学分年级学生人数的比例分别为:一年级31706人为4.21%,二年级29848人为4.39%,三年级30028人为4.36%,四年级29486人为4.26%,五年级29737人为4.34%,六年级25263人为5.04%;集聚县城分年级留守初中学生占全省初中分年级学生人数的比例分别为:一年级32764人为6.05%,二年级37874人为5.93%,三年级34175人为5.46%。从入读方式分,交借读费就读的为62329人,占总数的22.19%;不交借读费就读的为218553人,占总数的77.81%。从地区分布情况看,上饶市人数最多,为56046人,占总数的19.95%;赣州市其次,为52551人,占总数的18.71%;第三是抚州市,为36120人,占总数的12.86%(见图5)。3市合计超过全省总数的一半。从集聚县城留守儿童县均人数看,全省99县(市、区)平均为2837.19人;上饶市县均人数最高,为4311.23人;其次是宜春市,为3499.5人;第三是抚州市,为3283.64人。
2.集聚县城留守儿童的主要特点 从上述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集聚县城的留守儿童主要特点表现为: (1)全省集聚县城就读的留守儿童规模较大,占全省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近两成;且小学生显著多于初中学生,提示越年轻的农民工父母对孩子教育越重视,对为孩子寻求优质教育资源的热情越高。 (2)集聚县城的大多数留守儿童能够不交纳借读费就读,主要是得益于各主要劳务输出地政府为鼓励农民工外出务工而主动采取的县城学校“不设防”措施。 (3)从集聚县城留守儿童的地区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外出务工农民越多的地方,集聚县城的留守儿童越多。 在“不设防”或“无门槛”政策的鼓励下,近年来,江西各农民工输出地区集聚县城的留守儿童呈快速发展趋势。由此带来的主要问题:一是直接导致县城中小学班额膨胀,一些接受进城农民工子女借读人数较多的县城中小学校平均班额大都达到70~80人;个别学校课间做操时学生连手臂都伸展不开,其拥挤程度由此可见一斑。二是使乡镇与县城中小学校的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农村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成为泡影。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为接受逐年增多的进城农民工子女,在已有学校扩容困难的情况下,许多地方不得不在县城连年改扩建和新建学校,如修水县近年即在县城改扩建与新建中小学校2所,抚州市临川区也拟于近年改扩建与新建城区中小学校4所;而校建经费的不足又迫使各地纷纷动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经费,与此同时,许多农村中小学则出现校舍大量闲置等教育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是改扩建和新建学校教师配备,按照惯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新教师基本上安排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县城学校所需教师则直接从农村学校中选调,由此导致部分农村中小学校在生源减少的同时,雪上加霜,再度面临大量优秀教师的流失。
三、当前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其成效
随着农村留守儿童的日益增多,近些年来,江西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支持下,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围绕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体系,结合各地的实际,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又各具特色的政策措施,创造了一系列成功的典型经验。如赣州市于都县在推行“留守孩关爱工程”过程中形成的“三知(即要求教师清楚地知道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清楚地知道留守儿童代管人的基本情况,清楚地知道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的去向和联系方式)、三多(即多与留守儿童谈心交心,多开展一些集体活动,多家访)、三沟通(即要求中小学教师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沟通,定期与留守儿童代管人沟通,定期与校外义务辅导员沟通)”和校外“一组(组建校外学习小组)、一员(聘请校外义务辅导员)、一中心(创办托管中心)”机制,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委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典型案例,在全国进行宣传和推广。下面,简要报告江西省各地近年来采取的有关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其初步成效。
(一)重视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机制 为使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等各项工作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与协调,全省大部分县(市、区)都成立了以县(市、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赣州市以推广于都县“留守孩”教育管理工作经验为契机,2004年即将全市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关工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推广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的工作方案》,并由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至各县(市、区)和政府各职能部门。2005年3月,赣州市委、市政府又在于都县召开现场会,专题研究部署全市“留守孩关爱工程”工作。两年多来,在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赣州市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与此同时,全省各地农村中小学校也成立了类似机构,建立了以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班主任为主体、全员参与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机制。修水县查津镇中心小学还联合社会热心人士组建成立了“关心留守儿童工作委员会”,全方位关注、关照留守儿童的日常学习与生活。
(二)广泛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与联系卡制度 作为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些年来,江西省各地农村中小学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在大规模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为每一个留守儿童建立了内容详尽的学习与生活档案或成长袋,以便于对留守儿童进行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留守儿童档案或成长袋的内容及记录方式大都统一规范,主要包括: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学习与在校表现、外出务工父母基本情况及其去向和联系方式、临时监护人基本情况及其联系方式等。此外,每个留守儿童还有一份联系卡,用以实时记录教师与留守儿童父母及临时监护人的联系与沟通情况。 与留守儿童父母及临时监护人的定期联系与沟通,是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综合全省各地的不同情况与做法,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与留守儿童父母及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的主要方式及内容包括:留守儿童入学时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详细阐明学校的教育管理措施及家长对孩子精神关爱的重要性;留守儿童入学后教师至少每月一次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沟通学生在校与在家的主要表现及其教育管理策略;一学期2~4次与留守儿童父母的电话或书信联系,报告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近况特别是孩子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新余市的许多学校则通过网上家长学校与外出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互动交流;在家长返乡期间,及时召开留守儿童家长恳谈会,与家长面对面探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这些举措的实施,不仅能够使留守儿童的父母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与生活情况,放心在外务工,也有利于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 作为集中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的有效形式,近年来,在国家的支持下,江西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到目前,全省共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416所,2007年将继续完成12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任务。 作为全省和全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试点县,江西山区小县铜鼓从1998年起步,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到目前,全县共建成粗具规模的寄宿制中小学23所,农村小学住宿生达到38.5%,农村初中住宿生达80.3%。该县寄宿制学校建设的主要特色在于,学校实行两张课程表,一张抓好基础教育课程安排;第二张是组织留守儿童大力开展课外特色与兴趣小组活动,挖掘“留守儿童”的特长,培养他们的兴趣,走“一校一品(牌)”、“一校一特(色)”的办学之路。从下午4点30到8点30,学生用一小时处理个人事务,在生活教师的指导下学会生活自理;一小时开展课外活动,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活动;一小时看少儿电视节目;一小时做作业和温习功课。丰富多彩的寄宿生活不仅使留守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大提高,更增强了学校对学生的吸引力,使留守儿童安于学校生活、热爱学校生活。
(四)努力完善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制度 由于许多留守儿童存在监护管理上的盲区、家庭教育认识上的误区(如家长的金钱补偿心理与行为)和社会环境的“雷区”,导致不少留守学生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差,行为习惯不良(如说谎、抽烟、喝酒等)和沉迷网络游戏、打架斗殴等违规、违纪现象多,少数学生已经开始凸现人格不健全(如孤僻、自卑、冲动易怒等)与道德危机(如偷盗等)。针对这一现象,江西各地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农村中小学校,牢固树立以留守学生为本、教书与育人并重的办学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校内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方式和措施,狠抓学生的养成教育。一方面在司法、公安等部门配合下,于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积极开展集体性生存教育、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及其他主题活动,强化学生的自尊、自立、自理与自强意识;另一方面则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留守学生的个别化帮扶与监管制度,如通过“两免一补”、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困难学生扶助工程,帮助他们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通过同学互助和教师的个别辅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的困难;通过谈心、感化与集体的关心,帮助他们克服思想和行为上的偏差等等。健全的学校教育管理制度的强化实施已取得明显成效,大部分学校留守儿童的违规违纪现象大幅下降,违法犯罪率为零。
(五)全面构建留守儿童情感呵护工程 针对留守儿童亲情缺失的现状,江西广大留守学生集中的农村中小学校,大力构建留守儿童情感呵护工程,尽可能地对留守儿童进行情感补偿教育,对广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广泛推行“代理家长”制度。主要在班主任、学校领导、课任教师及富有爱心的社会人士中征募,留守儿童代理家长要负责监管留守儿童的学习与生活情况。 二是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比较“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的结对帮扶职责相对单一,因而方式更灵活、范围更宽泛,可以师生之间结对帮扶,也可以在学生之间进行结对帮扶;可以结成学习帮扶对子,也可以结成生活或情感帮扶对子等。 三是开通留守儿童亲情热线。江西的许多农村中小学校,近年来充分利用校园网,通过视频聊天的方式,为留守儿童架设亲情热线,定期(一般每人一周或两周一次)让远隔万水千山的留守儿童与父母“面对面”地倾诉衷肠,以满足其情感生活的需要。这是留守儿童日常生活中最期待的一件事。 四是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在高安市蓝坊初中等江西许多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校,为了建立“留守儿童之家”,他们从紧张的教学用房中拿出最好的办公室,从拮据的办学经费中挤出钱来,为留守学生购置大量的书刊和体育运动器材,甚至专门为留守学生举办小型运动会、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节假日与课外生活,帮助留守学生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在婺源县等地,还有一些退休教师个人免费创办的“留守儿童之家”在数年如一日地滋润着留守儿童饥渴的心田。 五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疏导与调适“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学习压力过大以及青春期等导致的各种心理障碍,江西的大多数留守儿童较集中的学校都通过配备心理辅导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热线等方式,积极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心理障碍干预,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四、加强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政策建议
根据初步的摸底调查,就全省范围来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省江西而言,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留守儿童仍将呈现稳步、缓慢增长的趋势。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子女特别是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仍将是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及初步分析提出若干政策建议,供政府决策部门参考。
(一)强化政府行为和政府统筹协调力度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关系一代人的成长与发展,关系广大农民工的切实利益。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工作和保障机制,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但是,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不少地方政府领导由于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工作及其深远的社会意义缺乏深刻的认识,因而对此项工作往往停留于一般性号召,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或职责不明或互相推诿,最终导致几乎所有的教育管理责任都落到了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身上,学校的职责被无限放大,致使许多留守儿童集中的学校及其教师已经不堪重负。 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和政府统筹协调的工作力度。为此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1.以省人民政府的名义,面向全社会,全面推进“江西省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经费保障、舆论宣传等各方面,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基本保证。尤其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主要负责留守儿童的入学安排及校内教育教学工作,教育、培训留守儿童校外辅导员、家长及临时监护人;留守儿童的校外教育管理工作主要应由基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2.省教育厅应选择适当时间、适当地点(如于都县),尽快召开全省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表彰一批在基层长期从事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特别是应通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帮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务工,以有效减少农民工夫妻双双外出务工现象,从源头上解决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
(二)大力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实行寄宿制管理是有效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最重要形式。目前,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经费的不足以及相关政策的连续性问题。一是从2004年开始实施的“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今年即将结束,这意味着中央对于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专项资助也将结束;二是过去农村以集资或承建方带资方式进行校舍建设的模式(应该说,容纳江西40余万留守儿童寄宿的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和食堂大部分都是这样建起来的),也因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政策抵触而停止。那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唯一经费来源就剩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经费了。以江西为例,每年2.85亿元的专项维改经费(除了校建,更多的要用于校舍的正常维修),对于近百个县(市)数以千计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来说,永远是僧多粥少。 从当前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后的现实情况看,对于集中了整个乡镇适龄少年儿童的乡镇初级中学及乡镇中心小学(江西大多数乡镇中心小学都集中了全乡镇五六年级的小学生),均应按寄宿制学校的标准进行建设。为此建议: 1.国家教育部结合当前正在实施的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继续专项推进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地方财政按比例进行配套。 2.尽快调整农村中小学师资配备标准,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编制。根据农村寄宿制学校实际运行情况,同时征求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寄宿制学校意见,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配备标准以小学50名学生1人,初中100名学生1人;或小学每班1人,初中2~3班1人为宜。同时按500名学生1人的标准配备或培训专职中小学心理辅导教师。 3.鉴于不少留守儿童常年滞留学校(尤其是许多父母双双外出的留守学生即使寒暑假也不离校),由此导致水电费、学生食堂等学校运行成本增加,因此应该考虑适当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预算。
(三)规范留守儿童的社会化托管工作 当前,大量就读于非寄宿制学校(其中绝大部分为村小与教学点的小学中低年级学生)的留守儿童,其课外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校外教育管理问题是一个亟待重视与规范的问题。由于居住分散,加上祖辈监护不力,为有利于其学业进步、良好行为习惯养成与身心健康成长,对这部分留守儿童,必须通过建立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儿童之家”等机构集中进行社会化教育管理。就读于寄宿制学校的中小学生节假日期间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因而有必要进行统筹考虑与统一安排。 1.留守儿童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儿童之家”由乡镇政府批准设立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业务上可委托当地乡镇中心小学代管。 2.乡镇政府或村委会举办的留守儿童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儿童之家”,视规模大小设专职管理人员1~2名,所需活动场所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解决,所需运转经费(必要的管理人员工资及设施设备添置费用)主要由乡镇政府负责筹集,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经批准由公民个人举办的留守儿童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儿童之家”作为社会公益事业,政府根据其规模也可予以适当补助。 3.留守儿童校外托管中心或“留守儿童之家”主要组织开展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的课外文体活动。活动主要由校外义务辅导员(主要由当地退休干部与退休老教师等组成)或当地的青年志愿者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以巡视方式进行课业辅导。 4.所有留守儿童校外托管机构均不得组织或引诱学生参与任何不健康的活动,也不得进行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四)引导留守儿童县域范围内就近入学、有序流动 留守儿童大规模集聚县城,不仅导致县镇地区义务教育资源紧张、班额膨胀,更直接阻碍农村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从本质上说,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县城集聚也是一种择校行为,因此必须从政策上予以疏导。建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统一规定,既无县城户籍、也非县城就业务工农民的随迁子女,今后原则上不得安排在县城中小学就读,促使留守儿童在县域范围内实现就近入学、有序流动。 与此同时,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努力推进县域范围内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农村中小学管理水平与教育质量,在经费投入及硬件设施建设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关键在于稳定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大幅度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含校长等学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此,必须从制度层面确保: 1.实现县域范围内中小学教师真正意义上的同工同酬; 2.定期、优先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 3.严禁从农村中小学选调优秀教师进城任教; 4.条件成熟时逐步推行县域范围内中小学教师定期轮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