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必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简报,简报又称“动态”“简讯”“要情”“摘报”“工作通讯”“情况反映”“情况交流”“内部参考”等。我们该怎么拟定简报呢?下面是云范文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简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优化营商环境简1
坚持服务企业和企业家,用心用情用力支持企业发展,永远与柳州企业同舟共济、携手并进,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是柳州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部署。为切实破解企业难题,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壮志于近日带队到三江县调研本地招商引资及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到三江县润达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金佳电子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调研,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和发展难题。
在与三江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的座谈上,杨壮志指出,三江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全县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着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全体干部积极下沉到企业,用保姆式贴心的服务,帮助企业纾困、支持企业发展,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助力企业充分释放潜能、激发动能。
调研组深入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就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发展计划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杨壮志表示,柳州市委、市政府、三江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支持企业的.发展,针对企业反映用工难、融资难等问题,三江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出台支持企业用工的措施,保用工促就业;研究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开发信用贷款等金融产品,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柳州市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深入推进“企业服务年”各项工作,围绕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统筹协调各部门以更实的举措推动营商环境各项改革,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简2
近日,在河北省xx市住房公积金丰南分中心的业务厅内,工作人员正在为xx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理公积金登记业务,仅用了半小时,就为其办结了从受理、复核到终审的全部流程。这让企业客户感受到了丰南分中心“公积金登记办理业务即来即办”的便捷高效。
据了解,按照xx市辖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则,公积金涉及三级指标一项,即开办企业耗时模块中“公积金登记办理时长”。
按xx市中心相关规定,该项业务从受理、复核、终审需三个工作日。为做好此项工作,切实压缩客户办理时限,丰南分中心积极与市中心沟通,内部优化审批流程、调配人员、组织相关培训,并在公积金企业开户初审、复审环节设置AB岗,最大限度保证此项业务的实时办理。据了解,在企业客户手续资料齐全情况下,丰南分中心对该项业务实现了即来即办。
住房公积金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近年来,xx市住房公积金丰南分中心以“服务为民、助企发展”为己任,对内推动职能转变,对外提升服务效能,遵照丰南区政府要求,不断强化营商环境。
作为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丰南分中心不断提升服务措施,简化审批流程,利用科技手段拓宽客户办理渠道,现支取、缴存、贷款等业务均已实现网上办理。同时,积极执行上级出台的公积金缓缴政策。在助企纾困方面,共为14家企业办理申请缓缴,涉及缴存职工2814人,月缓交缴存额146万元。
下一步,xx市住房公积金丰南分中心将严格落实窗口服务标准,着力提升为民办事效率,大力支持与配合丰南区营商环境改善,做好公积金各项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简3
3月23日,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召开,围绕“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获得感”这一常委会专题议政的重点协商议题,聚焦企业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用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开封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环境优不优,决定着企业的留存。营商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招商引资的成败、项目建设的快慢、区域发展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地区之间的竞争、城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营商环境的竞争。没有好的营商环境,企业和生产要素就很难集聚,即使一时集聚起来,最终也会流失。
就优化营商环境,真正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会议强调,要找准问题,认清差距,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紧扣营商环境上的短板、弱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对标先进找差距,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在现有基础上不断优化提升;要紧扣需求,排忧解难,努力让企业发展更安心更有信心。变“企业找上门”为“服务送上门”,用公务人员的`“辛苦指数”换取市场主体的“满意指数”,让企业真真切切感受到亲商安商惠商的实际成效;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充分发挥政协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精准选好子课题,深入实际调研,加强研讨论证,营造让企业满意、百姓认可,让项目云集、创业集聚的营商好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简4
7月6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登龙带队一行13人,赴鄂尔多斯考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永强、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徐晓辉陪同考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赛罕海关及专班相关人员参加考察。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以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为目标,不断向纵深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许多经验做法值得
我市学习借鉴。考察组详细了解了鄂尔多斯市投资促进中心的机构建设情况,该中心隶属市政府(正处级事业单位)是鄂尔多斯市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专职部门,承担鄂尔多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研究、平台搭建、协调服务等工作,内设7个科室,核定编制40人;深入交流了自治区“3.0方案”的.落实情况,《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工作开展情况及鄂尔多斯市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调度平台建设运营情况。
优化营商环境简5
今年来,芷江水利局继续围绕打造水利政务服务品牌,深入推进“放管服”、“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继续完善“一站式”服务功能和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不断优化水利政务服务和监管能力,最大限度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在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该县水利局成立了优化水利营商环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招商引资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招商引资服务专项事宜,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企业群众着力开展“上门服务、帮(代)办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四项服务,着力优化水利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水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该县水利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宣传惠企政策。截至目前,开展水利法律法规宣传10场次,走访生产建设重点项目企业40多个,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共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0余个;走访取水企业30多个,及时为企业调整用水计划,指导企业完成循环水重复利用改造,帮助企业提高用水效率。同时,该县水利局遵循便民高效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梳理水利政务服务事项共61项,推行1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服务,将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摆放在政务服务窗口予以公示,方便企业群众了解相关事项办事流程,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来回跑等难题。在持续深入推进“一站式”服务中,该局不断精简审批材料和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限,让办事群众“只跑一处”、“只跑一次”。截至目前,共受理办结水利相关行政审批事项11件,审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优化营商环境简6
为深入优化莱阳市金融营商环境,今年来,莱阳市金融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把提升中小企业获得信贷便捷性、满意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以增加金融供给为着力点,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金融要素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
立足“实际”引金融活水,为中小企业发展“输血”。引导督促银行机构保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态势,在扩面上下更大力气,推动金融服务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6月末,各项贷款余额为328.11亿元,较年初增加31.67亿元。支小支农再贷款余额达到5.05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发放支农支小贷款7.58亿元,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持续开展首贷培植行动成效明显,积极引导辖域内金融机构对接尚未有过贷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对接。
截至6月末,累计培植民营和小微企业561户,成功发放首贷561户、金额2.52亿元,推动了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提质增效。
瞄准“时机”强金融创新,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引导各银行机构坚持巩固线下服务优势的同时,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应用,综合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移动终端等开展线上信贷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压缩信贷审批时间、减少申报材料,提高信贷审批效率,真正实现银行贷款“最多跑一次”。
督促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精准“滴灌”,引导主动对接搭建“一对一、点对点”的联系平台,向金融机构推介金融重点项目、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省级重点乡村振兴项目、省环保项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128个。
切实“改进”固金融改革,为中小企业发展“助力”。由综合性对接向分行业、分领域专场对接转变,将通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经济运行调度会、线上金融专题培训、“一对一”调研走访等多次活动,切实增强“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协同作战能力,实现金融供给侧和需求侧精准对接。
制定出台《莱阳市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激发金融发展活力,助力莱阳市金融业质效提升。
充分发挥“金融辅导员”作用,打通金融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目前莱阳市共7家金融辅导队、辅导企业194家。
优化营商环境简7
我局自去年1月30日组建以来,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湘潭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xx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同等待遇。截至2020年6月24日,今年共新设外资企业14 家。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一是及时安排部署。今年3月10日,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印发《湘潭市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潭市监发〔2020〕14号),4月23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进一步强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部署全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6月9日,召开湘潭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二是清理存量。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全面清理20xx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共对下发的504份“红头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规章2件,废止政策性文件1件,修订规章2部,修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措施7件,适用例外规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保留。三是严审增量。对市工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两型产品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对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的《湘潭市绿色发展质量规范》《湘潭市实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公平竞争审查结果把关。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截至目前,燃气企业价费政策执行方面,累计为企业降低用气成本465.39余万元;电网企业、转供电主体价费政策执行方面,共计为非高耗能企业、工商业用户减免、节约电费约2880.59万元。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上半年,共组织指导xx家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申报2020年度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项目(知识产权促进口),汇总促进、保护、运用11类67个申报项目,会同财政、教育部门联合推荐报省局。湘潭争取资金总计566.1万元(其中,专项资助资金251.1万元;市本级专项立项xx个,205万元;省本级专项项目2个,资金110万元),超额完成450万元争资争项任务。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市知识产权局将与湘潭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为5亿元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提供担保支持,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担保费率减半或全免优惠。4月24日,湘潭市9家企业与银信机构进行了现场签约,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共计7740万元。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一是向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我市湘电风能有限公司、湖南湘钢瑞泰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湖南内容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天爪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二是与长沙知识产权局、株洲市场监管局签订《长株潭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执法协作、调解咨询、宣传培训、学习交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专题工作小组制度;三是为我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项目申报,积极对接“口审庭”场地落实,与市仲裁委进行工作衔接。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办理企业设立登记27xx户、变更登记2056户、注销登记56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申请人成功申领营业执照后,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也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提升企业档案查询便利度。我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了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机,企业申请人通过身份验证、信息核对后,可查询本公司“企业档案信息”。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2.5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3天缩短了0.5天。今年4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目前,企业开办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基本已实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企业设立登记1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2020年1月至6月24日,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0693户,其中企业3xx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6户,个体工商户7315户。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湘潭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截至2020年6月底,我市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改革方式累计办件总量为1582件,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累计办件总量为240件,优化准入服务累计办件总量为1342件。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98笔,其中股权冻结56笔、股权冻结续行9笔、股权冻结解冻30 笔、股东变更3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110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对食品、计量、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业务实行湘潭市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预约办理、精简流程。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今年2月12日起,我局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下放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复审(焊接项目除外)下放至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各园区分局实施。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为进一步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从去年11月20日起在万达美食旅游项目街区实行“领照即开业”试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相关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容错审批机制办理了4户,延后现场检查的21户。积极协调省药监局特事特办,启动应急审批程序,帮助湖南永霏特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拿到湖南省首张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注册证,填补了我省医用防护服生产的空白。该公司生产的防护服迅即交付我省援鄂医疗队,为疫情防控作出了“湘潭贡献”,受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充分肯定。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5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xx239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3.79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率先在十四个地州市中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了抽查结果更客观、专业和规范。牵头组织xx个市直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目前,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共录入市场主体183412户。48个市直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30个,共录入执法人员1094人,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4437条。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是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当具备执法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积极衔接司法局妥善制定了执法证分批次领取和换芯方案,目前已完成第一批20人的执法证领取发放工作。二是在《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潭政办发 〔2020〕1号)出台后,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至各监管执法部门,要求在监管执法中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实行行政执法检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行政执法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三是严格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制措施。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应当充分考虑强制措施的必要性、合法性、合法性,要尽可能地减少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损害。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我局出台《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对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许可、检查、处罚等执法信息均进行了公示。在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统一了执法文书,加强了执法装备配置,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拍照摄像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避免执法过程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在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设置了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所有重大或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均提请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后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二是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我局起草了《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通过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固本强基”十六字方针,将扫黑除恶斗争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一是聚焦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摸排走访,重点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2020年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11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和走访经营户1833户次。在宣传“扫黑除恶”斗争政策、摸排问题线索,共摸排线索7条, 3条已移送公安局,震慑了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二是扎实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结合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雷霆”行动、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加大商贸集市、批发市场和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乱象。2020年以来,共查办涉及食品安全案件249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49起。全市“雷霆”行动检查企业共3200余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窝点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捣毁“私屠滥宰”窝点4个,立案查处共240余起,涉刑移送案件6起。“铁拳”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查办案件37起,涉刑移送案件3起。三是扎实推进“三霸问题”查处,围绕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方案》和责任分解表,将监管职责分解到县市区局,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市场内是否存在欺行霸市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拉网式摸排,共出动执法人员1135人次,走访经营户8616户次,发放宣传资料10968份。四是扎实推进娱乐场所毒黄赌整治,为了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更有效地开展湘潭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及要求,印发了《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市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问题及充当毒黄赌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来,市场监管系统摸底辖区范围内KTV、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电玩城等娱乐场所254家。出动执法人员318人次,检查娱乐场所210家,发现证照不全(含无证经营)13家,下达责令整改10次,抄送相关情况给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部7家。
2.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26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已完成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8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当事人在听证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共组织了2起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在疫情期间,加大对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案件查处的力度,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对案件查处,实行“快速审核制”,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审核降为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四是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指导、责令改正、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采取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等方式,教育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其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企业开办方面
软件硬件配备不足,影响企业开办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工作。
1.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仍很滞后。我市未自建企业开办业务平台,目前我市企业开办主要依托省级平台——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平台办理,涉及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税务总局、省人社厅、人民银行等多个省部级系统,市级层面无法协调实现全流程办事服务事项的对接,暂不具备“一窗通”服务平台的条件。市本级暂无法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为省级平台,暂未实现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全对接,仅实现了入口跳转。各部门要在线认证电子营业执照仍存在困难。
2.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政务服务环境尚有困难。企业开办涉及企业登记、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申领发票、社保登记等多个环节,全市部分政务大厅因场地限制,目前没有设置“企业开办功能板块”,也未配备企业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功能。如市本级因市民之家未落成,租赁场地限制、税务部门权限划分等问题,税务部门、公章刻制单位、社保登记等均未进驻大厅办公。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也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如岳塘、雨湖等市场监督局企业注册大厅还未进驻政务大厅,难以实现“一站式服务”。
3.公章刻制属于市场行为,无法约束公章刻制时间。目前,公章备案已实现网上申报备案,企业在登记环节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但公章刻制是公章制作单位的业务范畴,属于市场行为,并且全市各级政务大厅未将公章刻制纳入大厅办事服务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到领取公章和备案,要多次往返,耗时耗力。影响企业开办时间。去年下半年,岳阳、长沙等市已实现了市场主体首次刻制印章由政府买单的政策,我市至今未能实现。20xx年湘潭市新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6665家,如政府承担新登记注册企业的公章刻制费用,主要存在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财政负担较大。按每家企业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章”计算,结合目前市场价格,预计此项开支达200多万元。另一方面,可能打破刻章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发“涉稳”风险。首次刻制印章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4.我市目前社保登记未进驻大厅,也暂未实现用工登记和社保登记2个环节合并。因社保登记和用工登记在省人社厅建设的两个不同系统中办理,目前社保登记可从湖南省企业开办“并行一站式”服务平台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但未实现与其对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是由省社保中心统一开发和管理,市人社局只有使用权限,也无系统开发、调试权限。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审批便民服务方面
1.市场监管部门内部使用的业务系统还未进行整合,暂时还达不到一网通办的要求。如企业登记事项使用的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特种设备事项使用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生产许可事项使用的是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食品经营管理系统(审批端);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使用的是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材料和审批系统不统一,增加了内部流转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证照办理时间。
2.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省外企业无法提交电子数据,不能进行电子签章,只能远道赶来窗口现场办理,便民原则没有全方位体现。
3.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比如政务服务网与省市场监管局开发的“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需要实时对接,政务服务网中“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已与“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对接,但是其他事项无法自动跳转,导致市场主体无法真正意义上做到全程网办。
4.改革步调不一致,导致百姓办事不便。如:住改商证明。《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20号)已将“市场主体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同意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证明、社区经营性用房无扰民证明)”列为第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中还明确指出“对于《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的证明事项,现阶段如因政策措施衔接不到位或各类民商事主体明确要求,居民群众仍需办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本着便利居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原则,对于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且能够核实的,据实为居民群众出具相关证明。对于出具相关证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在详细调查核实情况、采取灵活多样方式组织居民群众议事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充分评估并预先防范后出具。”目前,部分社区已不再出具此类住所证明,而我省企业住所登记目前仍依据的是《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湘政办发﹝2016﹞69号)规定,“第六条 允许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时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国、省政策衔接不到位的情况,极易造成申请人不理解,办事不方便,引发群众矛盾,影响到营商环境。
5.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造成了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案例增多。商事主体诚信守法是营商环境的前提,依法监管及时、适度是营商环境的保障。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
1.思想上不重视。个别部门领导认为该项工作“与己无关”,以各种理由拒绝和拖延。本部门不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也不参与牵头部门组织的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2.因工作量大和人员异动频繁,推诿和敷衍现象严重。有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事项涉及内部多个机构,信息分散、数据量大且没有专人具体负责。在牵头部门安排部署“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互相推诿或敷衍了事。
3.多个平台并存,信息不对接造成联合抽查障碍很大。涉企信息不统一归集公示将直接导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无法正常开展。
4.考核监督机制尚未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直未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单独列入对市直各部门、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市场监管局作为全市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难以有效推进。
5.部门联合抽查操作规范难以统一。参与抽查的各部门因检查方式、程序、标准和要求不一,导致被检查对象也无所适从。多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因参与检查人员众多、检查事项繁杂,也给被检查对象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不安。
6.“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过于笼统。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的文件虽然都提出了这一原则,但具体如何适用并不明确。现阶段一旦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各级被追责问责的`例子比比皆是。基层执法人员对“双随机、一公开”特别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动性并不高,直接导致大多双随机抽查流于形式。
(四)公平竞争审查方面
1.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仍不健全。虽多次强调和督促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单位要迅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个别地方仍重视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意识不强,如湘潭经开区管委会仍未建立工作机制,未及时安排部署存量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竞争执法专业性很强,熟悉业务的办案人员少,老龄化越来越严重,与新形势、新要求也不相匹配,亟需稳定队伍,充实新生力量。
(五)执法办案方面
1、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尚未到位。原有执法队伍老同志多、年轻人少,骨干人数少,工作人手不足,导致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全面性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改进。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程序不当”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处理行政案件时,注重案件的事实和结果,忽视了行政执法的法定程序。
3、服务意识还需增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及时向当事人介绍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但主动及时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信息等指导服务的能力还不够,主要还是以处罚的手段来教育当事人。
4、处理行政执法办案与优化营商环境关系上有偏差。认为执法主要职责是查处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考虑更多的是如何严格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思考不多。如个别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超期未检,这些设备是企业正常生产必用的,一旦封存,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不封存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法律上要求封存,在执法办案中执法人员往往是履行法定职责、封存隐患设备为主。
5、市场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假冒伪劣、侵权违法、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犹存,市场安全形势依然复杂。
6.对执法办案的保障有待加强。办案手段缺失,执法装备不全,办案风险越来越高。我局综合执法机构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8台、摄像机4台、照相机6台,与完整记录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的总体要求相比较,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仪数量不足,办案场所配备不齐等问题,需投入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音像记录等设备。
三、下步工作及目标
1.继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引入专家评估机制,开展以文件抽查为主的公平竞争审查督查,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保障各类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以关系营商环境的行政性垄断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协调配合,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宣传。
2.继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建议政务服务中心加强“企业开办专区”功能板块建设。设立“企业开办专区”,缩减办理环节。建议组织市场监管部门、印章刻制单位、税务部门、人社部门等进驻有条件的政务中心办公,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三个环节统一集中办理,三个窗口相邻办公,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窗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设立登记办件比例。
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案件的查办和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4.继续推进市场监管行政许可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市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网上在线业务系统平台协同运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5.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融合度。制定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工作流程标准化。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简化流程、清理材料、缩短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或申请人办事。
6.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手续,精简许可申报材料,压缩许可工作时限。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非关键性材料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先行予以受理,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类别试行申报企业“公开承诺”“先证后查”。
7.继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五大领域由牵头部门联合抽查,避免多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的现象,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加强协调和督查考核。会同相关单位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推动省级部门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实现各部门省级业务平台与协同监管平台数据的对接和互通;争取市委市政府尽快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单独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定期召开双随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会议和责任部门协调会议,对各级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部门以市政府名义进行重点督查。二是组织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对省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对市县各级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加强培训、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到深圳、江苏等双随机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学习和交流,对照不足,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纵深开展。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综合运用,特别是对失信和被行政处罚过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针对失信企业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四是明晰免责和问责情形,启动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各种具体情形和责任。会同优化办、督查室等部门,进一步对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中推进不力,经督查仍不整改落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对依照信用信息(包含抽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其他信用信息)确认为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依法依职责实施联合惩戒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8.加强涉企收费整治和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确保各项减负降费政策落实到位,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组织以及商业银行涉企收费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搭车收费、转嫁成本、巧立名目、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转供电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监管,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电价加价行为,确保一般工商业用户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9.围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对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医药、教育、中介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加大曝光力度,集中曝光一批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者,营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10.建立健全规范执法制度。起草出台《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办法》《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规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严格落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廉洁执法。
11.强化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要积极抓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抽检范围、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三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园区分局的督查指导,落实属地管辖原则,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加强队伍建设。以提高治理能力为目标,建立健全“优化、高效、协同”的监管机制。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专业训练、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职工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在状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人员及时进行批评诚勉,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严肃问责。
优化营商环境简8
双鸭山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推进,全面提升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质效,三季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市上下形成了上下联动争先晋位的良好态势。
以落实“三责”为牵动,着力强化营商环境工作保障。压实市级领导首责。在全市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上,主要领导带头深刻反思。5名市级组长以“三航行动”为引领,在自己反思基础上召开专班会议,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问题定对策。三季度,共召开市级调度会12次、下发通报4次、专班落实会110次,制发有关文件25个。促进县区尽责。梳理出省考评内容中涉及县区失分项6大类33个,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县区落实。建立市级专班对县区月打分评比制度,组织检查组对四县四区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明察暗访,踏查政务服务大厅规范性建设及窗口办事流程,针对发现的6大类问题,分别向相关单位下达通报10份,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落靠。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发挥监督问责警示作用,由市纪委监委抽调专人,对上半年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不履职、不尽责的10名责任领导、11名分管领导和15名具体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启动问责机制。
以实施“三化”为重点,全力推动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整改落实专班化。召开问题分析会43次,认真查找上半年工作中出现的薄弱问题,对应成立指标提升攻坚团队,建立综合协调、工作调度、对标提升、宣传舆情等专项工作组,为问题整改提供组织保障。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中,将各行业监管部门由原来12家增加到20家,切实提升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成效。整改任务清单化。各市级专班针对19项指标梳理查找出的102个问题,建立了整改提升台账,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一周一梳理、半月一调整、一月一调度,确保整改快速推进。整改推进节点化。坚持动态精准调整任务完成时限,将46项工作任务调整到三季度完成,按时限逐周分解,加快任务进度。各工作专班推进任务推进速度、质量与一、二季度相比,见效明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被省专班采纳创新举措共77项,制定出台政策制度418个,三季度出台164个,占比出台总数的39.3%。
以推进“三新”为抓手,竭力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围绕落实机制抓创新。聚焦“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进入全省第一梯队,争当排头兵、作出新贡献”的.总目标,根据19个专班责任分工,创新建立了“指标负责人”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围绕督导方式抓创新。三季度,市优化办采取精准督办、深入推进,切实提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市级各专班迅速行动,查摆分析失分原因,调整完成任务时限和争先晋位目标,强化对上沟通和对下指导,共召开专班推进会议110次,制发推进落实文件25个,对上沟通377次,对下指导658次。印发了《督导联系工作方案》,4个市级督联小组深入19个专班和8个县区开展“面对面”督导58次,下发工作提示13期、印发工作动态13期。围绕对策措施抓创新。针对制约营商环境的突出症结,加大创新力度,制定创新举措48项,较上半年增加19项。创新建立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阶段告知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新模式,率先实行土地出让“工程项目用地清单制”,推出“市内企业档案迁移一站式服务”;以“环评承诺”先行办理前期手续,为“引松入双工程”授信6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简9
在6月份的优化营商上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各工作小组负责人汇报了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意识,我镇优化营商环境专责组组长曾科斌镇长对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第一,我镇政务服务中心必须认真反思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找准找实根本原因,拿出最佳整改措施,以服务对象的获得感、满意度为检验工作实效的作为最终标准。
镇政务中心值班人员一致表示,将会进一步增强“店小二”意识,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按照“时间最短、流程最少、环节最优”的标准,建立一套服务机制,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政务服务,以实际行动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我镇重大项目小组要聚焦工作落实,推行把“办公室”挪到企业和项目现场,实现“企有所呼,我有所应”,提高营商服务质量。
重大项目小组组员表示,下一步将对照工作要求,立足工作实际、转变立场,从“政府思维”转向“企业视角”,从“干部姿态”转向“群众位置”,以更饱满的热情、充足的干劲投身到政企合作的工作中去,打造营商服务品牌。
最后,曾科斌同志强调:面对接下来的工作,希望各组成员都能按照立查立改、即查即改的原则,切实拿出动敢碰硬的`勇气、诚心的姿态,将之前的工作问题整改落实,让群众企业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满意的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简10
为迎接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第三方调研评估,7月10日上午,自治区发改委邀请专家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内蒙古饭店开展座谈交流。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登龙主持,优化营商环境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共53人参加。
会上,专家首先讲解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第三方调研的评估方法、评估内容及重点;然后听取了十九个市直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并逐一指导。下一步,专班将协助各委办局认真梳理总结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简11
20xx年11月,石城县劳动监察局陆续接到某企业多批次员工反映企业拖欠工资的投诉。石城县劳动监察局高度重视,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查明该企业由于营收锐减,导致拖欠员工工资情况发生。
为切实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石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作为、提前介入,经过“监察执法+仲裁调解”无缝对接,相互配合,现场释法,最终,双方对支付数额和支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劳动仲裁调解书,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和保障。
今年以来,面对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石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主动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防范用工风险,通过“监察执法+仲裁调解”联动办案的'方式,既充分发挥监察履行执法监督的职能,又有效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调节器”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为23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562.65万元,切实做到营商环境再优化,群众满意不“烦薪”。
优化营商环境简12
9月13日晚,襄城县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采取政企面对面的形式,听取企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县长范耀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贺红旗,副县长张晓甫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来自首山重工装备有限公司、许昌煜晟鞋业有限公司、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分别围绕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建言献策。
在听取各企业代表的交流发言后,范耀江强调,要进一步畅通政企交流渠道,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通过举行政企“面对面”座谈会等多种途径渠道,密切与企业的'联系交流,倾听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用心用情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要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吃透摸清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坚持惠企政策宣讲常态化开展,保障企业对于各项政策全面了解、应享尽享。要强化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手续办理和行政审批流程,切实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努力打造公平、透明、有序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优化营商环境简13
近期,陕西省山阳县聚焦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示范县目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组织进驻县政务大厅23个窗口单位“一把手”到政务大厅各窗口开展“走流程、坐窗口、优服务”活动,通过活动有序开展,窗口作风进一步优化,办事效能进一步提升,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走流程,检验办事便利度。
23个窗口单位负责人先后来到政务大厅,采取亲身办、代理办、陪同办等不同形式,从取号、排队办理到事项办结,全流程体验办事过程,重点从办事要件数量、办理环节、办理时限、跑路次数和网上办理等要素方面发现提升办事便利化和流程优化程度的空间,从而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是坐窗口,体验服务满意度。
各单位负责人先后到本部门窗口亲自受理群众和企业服务事项,全流程参与服务,重点体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帮办代办、引导服务、投诉监督等要素,从中发现运转不畅、效率不高、作风不优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改进措施,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三是优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
通过体验减证便民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情况,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便民利企政策惠及情况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站在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角度,做到立行立改,推动工作全面改进提升。目前,梳理发现的'4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7个,6个在持续推进中。
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极简审批”等举措,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梳理整合“一件事一次办”审批业务150项,对政务大厅内部关联事项推行“一次告知,一纸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体联办,一次送达”的“六个一”闭环办理。企业开办注销更加简化,企业开办时间已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符合法定形式的0.5个工作日办结。年度新注册登记市场主体2164户,简易注销市场主体258户,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攀升。
优化营商环境简14
今年以来,海阳市人社局坚持以服务发展、关注民生为宗旨,以规范劳动用工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劳动监察工作方式,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有效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法治建设要求,倒逼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
夯实基础,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优势,充分运用劳动保障移动监察执法系统和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系统,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比对,切实做好行政区域内监管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工作。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为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优质服务意识,海阳市人社局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为切入点,强素质、练内功,大力提高劳动监察办案效率,努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水平,以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打造一支业务精、作风硬、素质高的监察员队伍。
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防疫工作要求,既规范检查流程又做好安全防控。今年以来海阳市人社局已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以及日常巡视检查共检查58家,与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抽查共108家。
在检查结束后,将数据准确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等,数据推送至“互联网+监管”系统。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报纸、专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浓厚氛围。
海阳市人社局以“便民维权、规范执法、高效处置、信息共享”为目标,坚守执法为民,紧扣执法实际,做到执法信息公开化。切实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升执法效能。
优化营商环境简15
3月以来,市水利局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月活动,全面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切实强化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政策、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宣传,进一步营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良好典论氛围。
一是开展通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原文活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期间,市水利局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由各科室负责人领读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原文。全局通过领导干部领读、党员先进典型带读,广大党员群众齐读共读、共学共悟等多个环节和多种形式,共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入脑入心,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学原文、悟原理”氛围。
二是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活动。市水利局组织干部职工先后到市政综合办公楼前广场、安阳河殷都桥、南海泉水库等进行活动宣传。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大力宣传营商环境政策知识,提高广大社会群众的营商环境政策知识水平。
三是营造“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浓厚氛围。市直水利系统紧紧抓住“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这个时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局机关院内悬挂宪法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通过LED屏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和普法视频,制作“深入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解读”宣传展板,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
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相关政策知识,使营商环境理念深入基层、深入百姓、深入人心,为进一步营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良好舆论氛围,着力打造“安阳最安心”营商服务品牌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