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家庭贫困证明的具体流程范文
一、农村生源学生办理三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学生家庭常住地村委会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县民政部门依据镇(乡)、村两级证明签署意见并盖章。
举例:
若李**同学家庭常住地为**市**县镇(乡)**村
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村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若李**同学家庭常住地为**市**县**镇**街(路)**号
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街(路)所属辖区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
意见并盖章。
二、城市生源学生办理二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学生家庭常住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县()民政部门
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