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的简报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许多人对一些广为流传的简报都不陌生吧,简报是指我们日常就一个题目而简单向听众简述报告内容的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简报才能算得上是好的简报吗?下面是云范文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的简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的简报1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建美好家园。20xx年1月4日以来,泰安市岱庙街道东郡社区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东郡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通告,并现场向辖区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倡议书并讲述烟花爆竹“六禁”(禁止生产、禁止经营、禁止运输、禁止储存、禁止购买、禁止燃放)措施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此增强广大居民的安全及环保意识,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
“工作人员向居民发出服务倡议,动员辖区居民自觉遵守禁燃倡议,倡导居民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在网格群转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防范意识。”社区工作人员说。
下一步,东郡社区将继续做好宣传、监督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禁放烟花爆竹,共建绿色家园”的浓厚氛围,引导居民群众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春节。
烟花爆竹的简报2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的简报3
随着春节临近,临湘市坦渡镇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规定,积极倡导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自觉做到不在任何区域、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倡树文明新风,创建生态文明乡村。
在着力营造浓厚氛围的同时,坦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本着“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原则,重点对辖区内商场超市、商品零售店等场所进行细致检查,全面督促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产品行为,进一步巩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坦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张新民:“我们每天在全镇全域进行禁烧禁放工作巡查和宣传,进行不定期清缴行动。”
下一步,坦渡镇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守护全镇居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环保、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的简报4
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连日来,潍城区城关街道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等深入禁放区域集中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在曹家巷社区,网格员通过走访宣传、拉放横幅、发放《一封信》和宣传单等方式,向居民宣传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重要意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清洁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
同时,街道成立巡查组,应环办、派出所、城管所等部门对辖区门店、广场等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情况进行不间断联合检查。各社区成立巡查队,不间断对辖区所有场所进行巡查。
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了辖区内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营造了浓厚的禁燃氛围。
烟花爆竹的简报5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化辖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倡导文明新风。1月26日,甘州区北街街道公共安全办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志愿者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倡导大家共同营造和谐安全低碳生活环境。
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张贴《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以此增加禁燃禁放知晓率,使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患意识。同时,利用微信群、LED电子显示屏和环卫车辆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了解相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禁燃”意识,倡导广大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在辖区内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小区的浓厚氛围,使辖区居民群众养成了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烟花爆竹的简报6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我区欢庆、祥和的氛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活动,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禁放工作小组
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xx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xx为成员的环保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小组,统一部署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2月1日下午,在xx召开我局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全体干部职工(领导组成员、假期值班人员、网格人员等)参加,动员全局提高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正确认识,明确任务和职责;
2、网格下沉人员对辖区工业企业负责人进行口头宣传,告知燃放烟花爆竹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并明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微信群、QQ群、美篇等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
3、在2月3日(农历十二月廿九)至2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七)这个重点时间段,通过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我局禁放烟花爆竹区域的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网格涉及的工业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督查。
烟花爆竹的简报7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安全。扬州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局按照《关于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部分零售户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查看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的'现场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及摆放,是否有私库,是否存在烟花爆竹存货超量,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店铺周边是否存在违规带电、带火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按计划开展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宣传安全知识,详细讲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条件,要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依法、文明、安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秩序,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奠定基础。
烟花爆竹的简报8
5月18日,紫云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消防、白石岩乡政府等部门将20xx年以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中收缴的烟花爆竹予以集中销毁,有效遏制烟花爆竹非法违法销售,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在集中销毁现场,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多家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实地勘察销毁现场,严格按照销毁方案,对远离村组的白石岩乡干水井村一空地进行管制封锁,确保各环节无缝对接。执法人员将准备销毁的烟花爆竹分批卸车,集中堆放在空旷地带,待销毁工作准备就绪,专业人士按科学的操作规范要求,安全销毁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
销毁结束后,执法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了妥善清理,确保销毁现场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圆满完成了此次烟花爆竹销毁工作。
据了解,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产品主要是依法收缴的假冒、伪劣、过期和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烟花爆竹产品,及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共计600余件。
烟花爆竹的简报9
进一步推动禁燃禁放政策法规落实,营造安全祥和的过节氛围。近日,周村区青年路街道各社区对周边群众及商户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普法宣传活动。
“您好,给您拜个早年,春节将至,咱街道处于禁放区域,为了咱们的新鲜空气,希望您理解与配合,在过年期间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社区工作人员向沿街商户及过路采买年货的群众开展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普法宣传,详细讲述烟花爆竹的相关法规和禁止行为,尽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者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彩页。社区工作人员逐一对沿街商户、流动摊贩等进行巡查,检查有无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确保群众过一个安静、环保的祥和年。“以前觉得不放鞭炮会少了点年味儿,可现在我明白过来了,‘年味’不一定就要污染环境,你看这大集上满当当的`年货、家家户户门口的大红福字都是对年最好的诠释,而且对于我这个喜欢清静的人来说,没有了爆竹声,这个年过得更清爽宜人。”居民张大爷笑呵呵地说道。
“少放一挂鞭,多增一抹蓝,在不闻鞭炮声的春节里,大家对年俗的理解也在发生着变化,只要大家留心,处处都是年味儿。”青年路街道倡议广大居民身体力行,自觉禁放烟花爆竹的同时,也能够向周围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法规政策,积极配合安全宣传和环境治理工作,营造共建安全生态家园的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的简报10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的简报11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统一工作部署,1月6日,劲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静媛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设置宣传展台、悬挂标语横幅,为路过居民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并且讲解相关知识,让辖区群众充分意识到烟花禁放的重要性,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宣传品400余份。同时工作人员还深入辖区重点点位,在公共宣传栏的醒目位置张贴禁放海报。春节前夕,劲松街道将严格落实市、区两级关于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具体要求,继续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在认清燃放烟花爆竹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宣传,确保辖区居民度过欢乐祥和、幸福安康的.节日。
烟花爆竹的简报12
进入冬季以来,保定市雾霾等污染天气屡有出现,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防污治霾关系每个人的生活,更需要齐心协力、全民参与。
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是有效改善市区空气质量的措施之一。自20xx年11月7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市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超常举措,协调联动,始终把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结合河北省北方地区和保定市秋冬季节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多发的特点,自今年9月份以来,市公安局联合市区各分局先后组织了吉日禁炮、排雷净空等13次统一行动,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32起、行政拘留12人、行政处罚20人,及时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7起。
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市公安局与市区各分局把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了多种举措,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卡、面对面座谈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文明安全的方式举行庆典活动,通过在市区烟花爆竹固定销售点落实实名购买流向登记制度的手段控制烟花爆竹销往市区,通过典型案例的曝光警示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确保非法燃放行为逐步减少。
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的.努力外,离不开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规定要求,除春节期间(即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正月十六24时),市区二环路以内的所有区域(不含二环路和保定市殡仪馆周边300米范围内)均为禁放区域。警方提示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区禁限放规定,文明举办婚庆、丧葬、庆典活动,为改善保定市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感谢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线索。举报电话:110。
烟花爆竹的简报13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烟花爆竹的简报14
春节即将来临,为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2月9日,群英乡综治办组织综合执法中队、网格员等在辖区内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共创和谐生活环境”宣传活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优化人居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让居民们了解到烟花爆竹燃放会影响空气质量,更容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引导大家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并现场向群众讲解禁燃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民众的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发放禁燃宣传折页1000多份,受教育人数7000多人。使安全宣传更加深入民心,提高了居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危险性的.认识,得到了辖区居民们的积极响应,营造了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达到了禁燃烟花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让禁燃工作全覆盖、不遗漏。
烟花爆竹的简报15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污染物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根据上级工作要求,阳江市阳东区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
20xx年1月24日,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向全区人民群众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阳东区通过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违法性、危险性和危害性,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举报烟花爆竹燃放行为。公布相关部门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监督成效。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20xx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东分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联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检查,共出动139人次,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阳东中心城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检查期间共发现92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已现场对群众进行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严格管控措施,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减少了空气污染,改善了我区环境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