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简报(精选13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简报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简报是指我们日常就一个题目而简单向听众简述报告内容的过程。你知道什么样的简报才能算得上是好的简报吗?以下是云范文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安全简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1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期区、市、县三级召开的一系列关于三大节日安全生产部署会议。20xx年1月17日,由安监局以安委会名义牵头联合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经对仲巴县军红烟花爆竹售后点、湘中烟花爆竹售后点检查后,发现一是军红烟花爆竹售后点,因人手不足导致无法销售烟花爆竹。县安监局对军红烟花爆竹售后点取消其销售烟花爆竹权限并取回“烟花爆竹许可证”。二是湘中烟花爆竹售后点存在仓库摆放不规范、杂物堆放过多、未粘贴安全警示标语、未进行烟花爆竹售后登记等安全隐患问题。
最后仲巴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湘中烟花爆竹售后点下达执法文书一份,按照执法文书要求限期内整改。同时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对湘中烟花爆竹售后点强调,务必尽快按照文书提出的要求整改到位。如逾期为整改,严肃处理并进行停业整顿。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2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财产和居民人身安全,使居民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春节。1月20,明东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积极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组织志愿者、网格员对辖区、商铺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向居民发放《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此外,还通过网格群,向居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增强居民环保意识及安全防患意识。
良好的空气质量,舒适的生活环境是大家共同的期盼。明东社区真诚地希望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大家能够切实做到禁燃禁放,为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社区书记田志宏强调,在新春佳节之际,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增强意识和承诺,从而共同打造更加美好、祥和、幸福的春节,在保障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为文明形象树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3
随州城区最严“禁鞭令”将于下月14日起正式实施。随州城区各学校积极响应,开展了一系列“禁鞭”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倡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庭共同参与“禁鞭”,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曾都区文峰学校副校长吴如冰介绍,禁鞭通告下达以后,学校第一时间向教职工传达了市政府“禁鞭”工作要求。虽然已放寒假,但老师们将通过家访、手机短信、qq、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禁鞭”宣传教育,号召学生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1月22日,曾都一中在教职工大会上开展了“禁鞭”宣传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广播站、大屏幕、主题班会等向全校师生宣讲“禁鞭”。
据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州主城区禁鞭区涉及学校、幼儿园77所,涉及师生7万余人。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学校签订责任状、个人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全面推进“禁鞭”工作,同时要求各学校在放假以前应致告学生家长一封信,充分发挥学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把“禁鞭”宣传深入到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心中,“小手拉大手”,共同摒弃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共建美好家园。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4
为全面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近日,我镇开展了春节安全宣传及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全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及摆放,是否有私库,是否超量、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等。执法工作人员现场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进一步重申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零售点负责人自觉抵制非法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5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炮竹经营市场秩序,强化烟花爆竹行业监管,加强对宋旗镇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生产工作。20xx年10月27日,宋旗镇安监站联合区安监局到宋旗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新申报的零售点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共计4家。其中已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1家不符合检查标准,限其限期整改,限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业;并逐一对3家新申报的零售店(点)的选址布局、外部距离、面积、建筑物结构、消防和电气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周围100米内是否有学校、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易燃易爆等建筑物、选址周边是否有大于或等于1千伏的线路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排查,2家选址符合审查标准、1家因经营点建筑面积及建筑物不符合标准而未通过申请。
下一步,宋旗镇安监站将收集新申报办理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选址符合要求的经营户的相关资料上报安监局,区安监局还将对验收合格的经营户开展专题培训和考核,全力确保宋旗镇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经营安全。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阳江市关于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岁末年初重点时段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阳春市加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于20xx年1月14日起到松柏镇、河镇、春湾镇、石望镇、陂面镇等重点镇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安全。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各销售店(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住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两关闭”和“三严禁”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并向烟花爆竹专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
此次行动中共抽查了30多家烟花爆竹销售店(点),其中大部分销售店(点)经营安全状况较好,未发现“两关闭”和“三严禁”等严重违法行为,但个别销售店(点)存在安全警示标志不规范、货品存放不符合要求、货物摆放不规范、店内使用非防爆电器等问题,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安全教育;并要求镇安监办发出整改文书,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检查组督促相关镇街严把烟花爆竹经营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巡查,严格依法经营。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7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12月26日起,孝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对肖港镇、西河镇、祝站镇、陡岗镇及朱湖等地1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及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用电安全隐患、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消防器材设备配备不齐全等情况,并督促指导零售店及批发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烟花爆竹安全销售环境。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对存在无证经营、违法违规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打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隐患,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8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疆吉木萨尔县老台乡党委、政府组织乡安监办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在建工程、砂石场、烟花爆竹销售点等重点场所实地察看安全生产的情况。
突出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整治无证经营、售卖假劣产品、超量贮存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运班车、学校周边路段等的安全管理,协助派出所发挥“两员”作用,确保春运安全有序;督促各村、乡辖各用人单位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制度,严格各个施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吉木萨尔县老台乡将通过此次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强化、督促、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在乡辖区内保安全、促生产、共发展,为全乡人民创造安全、祥和的春节提供有力的保障。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9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10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11
前几日的立春时节,竹马乡的鞭炮声和以往相比并不明显,姜杨头村支书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乡里来宣传禁限燃烟花爆竹行动,我们也积极参与宣传之中,虽然我们不在二环之内,但今天立春也基本没有村民燃放爆竹。”
灿烂的烟火以及爆竹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大气被污染了,噪音也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休息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现在随着空气质量的不断恶化,雾霾天气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空气污染是金华全市禁限燃烟花爆竹的主要原因,鞭炮响过,烟雾弥漫,浓重、刺鼻的火药味既污染空气,也影响身体健康,特别是燃放后产生的大量废纸屑,散落在马路和建筑物上,更是影响了村庄的`环境。
近日,竹马乡政府工作人员走村入户,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的禁限燃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烟花爆竹的禁限燃行动可以有效减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防止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确保广大的村民度过一个清新祥和的春节。
自全区召开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动员会之后,竹马乡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同时,竹马乡通过开展宣传工作,使民众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
据了解,竹马乡工作人员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向各个村发放倡议书,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户,措施到位。在竹马乡政府的积极宣传之下,各村纷纷响应配合工作,为了更好地推进该项整治行动,各个村的党员户们带头签订烟花爆竹禁限燃承诺书,带头响应号召,争当禁燃员,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禁限燃”工作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学习政策,争当宣传员,积极主动做好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邻居等人员的宣传工作,倡导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低碳、文明的婚丧、庆典、过节操办方式;带头日常巡查,争当劝导员,积极参加乡镇(街道)、村(社区)“禁限燃”工作安排,及时劝导违规燃放行为;带头执行纪律,争当监督员,强化纪律约束,对身边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禁燃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告。党员户们积极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为村民禁限燃烟花爆竹工作树立榜样。
与此同时,竹马乡政府工作人员还对全乡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销商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细致地检查了经销商们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产品的外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质量有无保障、贮存的场地是否安全等。另外,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告知村民在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正规渠道的产品,避免意外的发生。
接下来,竹马乡将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对禁限燃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也将有一定的处理。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12
2月1日-2日,区安监局按照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可能进行烟花爆竹销售的场所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
检查中,区安监局根据“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相关规定,对6家大小超市进行突击检查。经查,2家超市(世纪华联超市和江之南生活超市)正在经营销售少量的烟花爆竹。该局当即要求2家超市立即整改,将少量烟花爆竹搬离经营场所,除合法自用外,不得违规销售。其他4家超市(九杏生活超市一店及二店、珍舟日杂、云海超市)经查,未发现销售经营烟花爆竹,安监局要求4家超市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
结合这次检查,区安监局还向6家超市着重宣传了《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告知被查对象,下一步该局还将不定期开展突击暗访和“回头看”,全面杜绝区内非法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现象,确保集中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安全简报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河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危化监管二司《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20xx年12月31日,孙吴县应急管理局成立了元旦期间专项安全检查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企业开展了元旦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孙吴县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1家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主要针对节日期间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器材维护保养情况、作业现场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条向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标准责令其立即整改。
检查组指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底线思维,细化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保证元旦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转;要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祥和、稳定的元旦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