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环境污染调查报告范本
东港市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我市环境空气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全天候24小时监测,共设定两个点位,分别为:环保局(居民、商业集中区)和污水处理厂(文教、居民居住区)。2016年,东港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365天,达标天数363天,其中Ⅰ(优)级天数282天,Ⅱ级(良)天数81天,达标天数中以优为主。达标率为99.46%。东港市区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的天数为48天,为二氧化硫的天数为35天,其余282天无首要污染物。
环境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年均浓度值标准。日均值达标率可吸入颗粒物为99.46%,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为100%。最大日均值可吸入颗粒物超标1.21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不超标。2016全年降水均未出现“酸雨”(pH≤5.6的降水)现象。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铁甲水库的重要功能为饮用水源,因此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监测项目包括两部分共61项指标,其中28项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每月监测一次,由我站独立完成监测;33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优选特定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由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监测。根据丹东市、东港市两级环保监测部门截至目前的监测情况表明,铁甲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我市共开展了声功能区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三项监测,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功能区噪声
2016年共对港城9个声功能区(Ⅰ类区5个,Ⅱ、Ⅲ类区各2个)
开展了两期功能区噪声监测,面积加权平均值昼间52.4分贝,夜间46.9分贝,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限值。
港城春季功能区噪声监测:1类区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0.1分贝,夜间为42.2分贝;2类区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2.5分贝,夜间为47.9分贝;3类区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4.6dB(A),夜间为51.2dB(A),昼、夜间噪声值均能够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
港城秋季功能区噪声监测:1类区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0.3分贝,夜间为43.1分贝;2类区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2.5分贝,夜间为46.7分贝;3类区(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54.6dB(A),夜间为50.1dB(A),昼、夜间噪声值均能够达到相应功能区噪声标准。
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港城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对市区内222个网格进行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覆盖面积为16.95平方公里,平均等效A声级52.8分贝,达标率93.2%。
3.道路交通噪声
2016年对港城5条主要干线、10处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监测,干线总长度26.06公里,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昼间为67.9分贝,达到交通噪声昼间标准,平均车流量昼间为1432辆/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