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新乡贤”主题歌曲征集启事
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永川区开展了“我们的乡贤我们评”活动。为进一步培育乡贤文化,涵育文明乡风,以“新乡贤”文化纯乡风正社风,用文化艺术特有的形式展示新乡贤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重庆市永川区文明办联合重庆市音乐家协会社会活动委员会面向全市征集“新乡贤”主题歌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歌词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二)作品要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贴近生活、贴近时代;
(三)作品是未出版、发表及公开表演过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或改编其他歌曲,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作品报送时应该含有歌曲简谱,可附送录音小样。
二、征集时间
2015年6月5日—7月15日
三、征集范围
重庆市的词曲作者均可参加。
四、报送方式
(一)邮件报送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号区委宣传部“新乡贤”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收),邮编402160,联系人:胡远莉 王晓辉,联系电话:49500716 49806670 ;
(二)电子邮件报送邮箱:ycxcbxck@126.com,投稿标题为“新乡贤主题歌曲征集+歌曲名”;
另投稿作品均需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邮箱、联系地址等。
五、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将设立由有关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评选。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七、相关说明
(一)每位作者限报3件作品,并提供曲谱(A4)一式7份,投稿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参赛作品的使用权归主办单位和作者共同拥有,主办单位有权在各项宣传活动中免费使用;
(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活动主办方,获奖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四)凡涉及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五)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永川区“新乡贤”主题歌曲征集评选活动主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