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宣传语有奖征集启事
文化旅游定义:通过旅游实现感知、了解、体察人类文化具体内容之目的的.行为过程。泛指以鉴赏异国异地传统文化、追寻文化名人遗踪或参加当地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为目的的旅游。寻求文化享受已成为当前旅游者的一种风尚。
湖北·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宣传语有奖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做好湖北·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的对外宣传工作,着力推介“香城泉都”、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品牌,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湖北·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宣传语。
一、征集时间
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7月2日
二、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既能反映咸宁历史、人文魅力,又能展现咸宁旅游城市的形象和城市精神,彰显旅游城市魅力。
2、创意新颖。具有创新性,生动传神,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3、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每人投稿不超过5条,每条字数在16字以内,并配以阐释说明。
4、便于传播。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三、奖项设置
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四、作品评审
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奖。获奖作品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新闻网等媒体刊载。
五、投稿方式
接受短信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请以电子文档附件发送。邮件标题为“湖北·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宣传语”。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短信投稿电话:13872161221 电子邮箱:542751027@qq.com,联系人:刘晖 冯燕君 联系电话:0715-8128722
六、其他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着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咸宁日报社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