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争议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一致表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单独的协议。下面是一份渔业争议仲裁协议书,可供参阅!
仲裁协议书
甲方:鲁东港渔1619 船东
地址及邮编:山东日照市涛雒镇海员村 276800
乙方:鲁东港渔1988 船东
地址及邮编:山东日照市盛祥冷藏厂 276800
甲乙双方兹达成渔业争议仲裁协议,内容如下:
1、双方一致同意将鲁东港渔1619与鲁东港渔1988船碰撞纠纷或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关于渔业争议案件的特别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在渔业专业仲裁员名册中,双方共同选定刘波为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
3、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双方同意由仲裁庭本着方便当事人、利于案件快速公正审理的原则,采取方便灵活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但应保证双方当事人充分的陈述与答辩权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