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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申请书 天津版

时间:2024-07-12 10:55:13 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天津版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赵家传,男,48岁,住开封县袁坊乡张吴寨村5组。
  
  委托代理人:王松柏,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开封市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明,公司经理。
  
  公司地址:开封市三里堡90号。
  
  申请请求: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15690.5元,伙食补助费756元,交通费1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650元,护理费5178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以上共计:42283.5元。
  
  2 赔偿申请人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述具体数额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2007年承包了正阳小区1号楼施工工程,申请人自2007年10月8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施工,2008年3月19日晚9时许,被申请人强令申请人冒险施工,致申请人从三楼顶坠落,造成申请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请人于2008年7月向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9月被认定为工伤。
  
  从事故发生至今,被申请人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无奈向贵院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公司待遇,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致
  
  开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赵家传
  
  20XX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