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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经典劳动申诉状

时间:2024-07-11 21:02:27 申诉状

常用的经典劳动申诉状范文

  导语:劳动纠纷既可以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现为对抗性矛盾,而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般情况下,劳动纠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不利影响。下面是云范文为大家整理的:劳动申诉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常用的经典劳动申诉状1

  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xx,办事处主任

  被申诉人:xx,女,19xx年7月15日出生,原xx县电机厂职工,现住xx县xx办事处xx村xx号。

  关于被申诉人xx诉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劳动争议一案,申诉人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服(2011)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事实,现提出申诉意见如下:

  一、请求事项:

  1、依法驳回对原告xx的再申申请的诉讼请求。

  2、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2011)xx法民申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维护(2011)驻民终字第324号民事裁定。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xx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2011)驻民终字324号《民事裁定书》,即原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维护。由于xx省高级法院(2011)xx法民初字第01652-1号《民事裁定书》和省高院关于xx劳动争议一案的指导函,xx县人民法院 2011年2月1日又作出了(2011)西民初字第10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xx办事处按照国家规定为“原告xx申报补办退休手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和“补发xx自达到退休年龄时(XX年8月)至办理退休手续期间的退休工资”,这些违背事实与法律的判决,务必会引起强大的社会反响,影响和谐稳定的政治大局。我们认为xx省高院的裁定有悖于事实和法律,并且不了解基层的情况,作出了偏袒于一方的指导意见;另一点,省高院的误区是认为政府工作好作,个体户难缠,才把问题压给了我们基层政府,但他们没有考虑到社会效果。处理任何问题,都应依法和依据事实,不能抛开历史和现实。xx的退休和保险问题至所以形成诉讼,一是她与xx政府不构成劳动关系;二是因为2011年以前的政策不允许;三是她没参加养老保险统筹,过去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无法给她办理。而与原xx镇政府,现xx街道办事处没有任何责任,

常用的经典劳动申诉状2

  申诉人:施凤成,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

  被申诉人一:A(香港)香港有限公司

  被申诉人二:深圳市宝安区A制衣厂,地址:XXX,

  负责人:郭XX 电话:

  诉讼诉求:

  1、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从2006年1月15日至20XX年1月15日)两年加班工资39160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9790元;

  2、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补足社保缴款金额。

  3、诉求依法裁定被申诉人支付(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1月共计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14*4=9256元;

  以上合计58206元.

  4、由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20XX年2月15日进入深圳市宝安区A制衣厂工作,在4年多的时间里,每天工作11个小时(周一至周六11小时,周日8小时),被申诉人从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每个月要工作296个小时,但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全年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合小时工资据此进行折算。因此,我每个月的加班时间为296—174=122小时。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本人的周一至周五每小时加班工资为2300÷174×150%=14.7元,周六周日每小时加班工资为2300÷174×200%=19.6元,每月加班工资为:14.7×3×21.75+19.6×19×4=926.1+705.6=1631.7元。由于该公司一直拖欠支付本人加班工资,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规定“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诉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诉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我向被申诉人要求支付克扣的24个月加班工资:1631.7×24=39160元及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因此,诉求贵会予以公正裁决。

  此 致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