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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状格式

时间:2024-07-11 20:34:02 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格式

  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那你知道民事上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吗?应该怎么写?下面是云范文整理的民事上诉状格式的相关内容,仅供借鉴参考。

  民事上诉状的写法【1】

  (一)首部。

  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民事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

  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

  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

  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 ×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 ”即转入正文。

  (二)请求和理由。

  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

  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

  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

  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

  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

  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

  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

  (三)结尾

  要写清“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项

  写明下列事项:1、上诉状副本××份。

  2、书证、物证各××件。

  民事上诉状格式【2】

  上诉人(一审原告/被告)(单位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自然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写法同上)

  一审第三人(写法同上)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年 月 日收到判决/裁定书的 人民法院( ) 字第 号民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

  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如下:

  上诉请求

  1.撤销 人民法院( ) 字第 号民事判决/裁定;

  2.改判……;

  3.两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负担。

  上诉理由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

  一、原裁判适用法律错误。

  ……

  二、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三、原裁判违反法定程序,或者审判人员收接受别人的贿赂赂,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

  综上所述,……特依《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定,提起上诉,请予改判,是为公允。

  此致

  ××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民事上诉状范例【3】

  上诉人:xx,男,汉族,19xx年10月20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栈街xx号。

  被上诉人:xxx,女,汉族,19XX年5月1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五里堡北街xxx号。

  法定代理人:xxx(系xxx之母),女,汉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五里堡北街xxx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06)管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取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错误判决,并予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2、诉讼费判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一审判决径直采纳交巡警四大队作出的错误的第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诉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错误。

  发身交通事故时,被上诉人仅系11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的技术、熟练程度及经验等均不能达到常人的技术水平、标准,再加之被上诉人驾驶自行车高速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导致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因此,被上诉人未满12周岁擅自在机动车道上驾驶自行车高速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部分责任。

  而一审法院对此不予认定,径直采纳交巡警四大队作出的错误的第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上诉人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显然错误。

  2、被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未尽监护职责,导致本案事故的发生,应承担部分事故责任。

  被上诉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年仅11周岁,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行驶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事情,作为被上诉人的监护人应对其进行监护,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因此,作为被上诉人的法定代理人没有履行监护义务,没有保护被上诉人的人身安全,致使违反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高速行驶。

  显然,被上诉人的监护人应承担部分事故责任,而一审法院判令上诉人承担全部责任,显然错误,应予纠正。

  3、一审判决认定本案事故车辆的车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肇事司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错误,应以纠正。

  上诉人与肇事司机虽系雇佣关系,但本案事故的直接侵权人是肇事司机,而不是车主上诉人,根据“谁侵权,谁赔偿”的基本侵权法原则,肇事司机应当承担事故责任,上诉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雇主责任、义务帮工责任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的适用第1条第3项规定:“赔偿权利人只起诉了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赔偿权利人释明另一方应当参加诉讼的必要性,经释明后,仍坚持不起诉另一方的,视为其放弃对另一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并列明当事人。

  在判决承担责任时只需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赔偿权利人起诉的一方应承担责任的份额作出认定即可,对赔偿权利人坚持不起诉的另一方应当承担责任的份额不予判决。

  ”而一审判决对直接侵权的肇事司机不与追加参加诉讼,对其肇事司机的重大过失也不予查明,不认定肇事司机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仅认定上诉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显然错误,应予纠正。